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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提前本科批次設有2個順序院校志願,每個順序院校志願欄中各有3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供考生選擇。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批次志願,設有1個院校志願,院校志願欄中有3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志願供考生選擇。 |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諮詢工作,以方便群眾和為考生提供就近、及時、便捷的服務為原則,將高校招生考試諮詢工作重心下移,建立由市、區(縣)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組成的諮詢工作網絡。市高招辦設立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諮詢辦公室,各區縣高招辦設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諮詢接待站。同時,市內各高校招生辦公室設立諮詢接待室,以滿足廣大考生的需求。遇有問題,考生可通過電話或直接到本考區及相關招生院校諮詢部門進行諮詢。
17所港澳高校在天津招生2010年,香港大學等12所香港高校、澳門大學等5所高校繼續在天津招收本科生。
經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為: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理工大學、嶺南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香港)珠海學院;5所澳門大學為: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大學、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報名條件和方式。2010年在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讀香港12所高校及澳門5所高校。
高考成績公布後,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10所香港高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錄取工作須於7月7日前結束;已被香港大學等10所香港高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同意就讀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內地在津招生高校錄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學等10所香港高校錄取,仍可參加內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的錄取。
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采取單獨錄取的辦法,與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錄取互不影響,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選擇機會。考生如被內地高校或香港高校錄取,仍可參加澳門高校的錄取;如考生被澳門高校錄取,也還可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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