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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撿來一張銀行卡,居然試出了卡的密碼。這名『幸運』的男子在分次取款6萬餘元人民幣後,又將卡內剩餘的13000餘元轉到了妻子的賬戶上。昨日,江岸區法院對該男子作出判決,以信用卡詐騙罪判決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9月10日23時許,吳光華(化名)在本市江岸區工農兵路的『中國工商銀行』自動櫃員機上,拾得被害人吳勇(化名)1張戶名為『張民方(化名)』的銀行卡。次日,吳光華通過多種方式試出了此卡的密碼,在興奮之餘,吳光華首先在自動櫃員機上取出現金共計人民幣1.82萬元,後在銀行櫃臺上再次取得現金人民幣4.8萬元,並往其妻子的銀行賬戶上轉款人民幣13772元後將該銀行卡丟棄。
2009年9月15日,吳光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發後,其家屬代其退出贓款人民幣8萬元。此款已由公安機關發還給被害人吳勇。
法院審理認為,吳光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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