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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有著販毒的利潤,卻沒有販毒的風險』,指的是假煙販賣業。近年來,在暴利的驅使下,國內假煙販賣業十分猖獗,國家加大了打擊力度,相關立法也在跟進。盡管如此,一個個假煙大案仍在各地曝出,涉案金額也一再刷新。破獲的假煙案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被抓的假煙販子多是本地人,而真正的假煙大鱷多來自外地,由於隱藏較深並未悉數落網。記者從天津市二中院獲悉的這起案例,其中反映出的一些問題值得深思。
-開卷閱案
誘惑在拉活時出現
案件中的兩名被告人都40多歲,李某住和平區、賈某住河北區。兩人都沒有正式職業,進入『假煙業』之前,他們各自有車,在外環線替人拉活掙錢。誘惑在拉活時出現了,『一個福建人湯某說,能不能租幾個倉庫幫他運貨,一個月6000元。』李某說,就這樣他和賈某進入了假煙行業,成為儲運環節上的一員。
倉庫是李某租來的,一共三間,一間位於東麗區華明鎮北坨村的津赤公路邊,約200多平方米,一間是東麗區歡坨村新村東頭一間印刷廠的一部分,還有一間位於北辰區楊北公路某加油站旁的一個蔬菜交易市場內。一應手續都是李某辦的,出租人不知道還有一個福建人在幕後指使。
李某他們的『運營』模式比尋常生意簡單:接湯某電話到指定地點接貨,存入倉庫,再接電話將貨送至指定地點。後來,二人又僱傭了幾名司機和搬運工。高某本來是搬運工,一個月工資1000多元,後來學會了開車,工資就漲到了每月3000元。
2006年7月14日,高某接李某、賈某的指令去送貨。他先後跑了三個倉庫,裝了不同品種的20多箱貨,行至外環線津漢橋時被市公安局和市煙草稽查總隊查扣。從高某的車上和上述三個倉庫裡,搜繳出的都是『名牌』香煙:中華、玉溪、小熊貓、紅塔山……各種品牌的卷煙達57094條,經鑒定均為假冒偽劣香煙,累計價值人民幣340萬餘元。
出事後李某和賈某一度外逃,後來在法律的威懾和巨大壓力下於兩年多後投案自首。一審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對二人分別判刑10年和9年,分處罰金200萬元和175萬元。二人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
市二中院經審理後認為,此案定性為銷售偽劣產品罪沒有問題,認定的犯罪數額也沒有不妥。考慮到二人有自首、未遂等情節,其中李某還檢舉過他人的犯罪行為,因此刑期在原來的基礎上各降了兩年,罰金降為175萬元和150萬元。
-代價巨大
賣假煙的渾水不能趟
據介紹,制售假煙的利潤非常大。一包假『紅塔山』,生產成本僅為0.70元左右,一條煙的成本也就7元錢左右,生產一箱的成本還不到500元。
在巨額利潤的驅使下,不少人鋌而走險,這中間也不乏不懂法律的人。昨天,記者在一家著名的論壇裡看到一條帖子,發帖人稱想把賣假煙當作自己的創業項目上網征集經驗,有網友居然跟帖稱:『很賺錢的,加油啊。』
在我國法律中,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量刑是比較重的。在李某、賈某的假煙案中,兩人本有自己的車輛,可以拉活掙錢,就是貪婪讓他們付出了巨大的人生代價。他們僱傭的司機也都被判了刑,說明這個渾水不能趟。
-律師說法
有精力不如踏實掙錢
二審能夠減刑兩年,賈某的律師盧同斌認為辯護已經成功了。『涉案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起刑點就是15年,最高刑是死刑。本案中,湯某在2008年農歷八月十五因交通事故死亡,不少犯罪數額死無對證,因此最終定罪數額就是以現場查獲的為准。考慮種種因素,兩名被告人的刑期並沒有適用15年的起刑點,而且在一審程度上又降了兩年。盡管如此,七八年的刑期加上一百多萬的罰金還是讓兩名被告受到了不小的打擊和觸動。』
『假煙制造一般集中在福建、廣東兩地,最初的分銷商也多來自這些地方,他們在大城市建有中轉站,然後物色當地人租倉庫、接貨送貨,當地人再僱傭自己的親友當司機和送貨員,這樣,不少「本地人」就被拉下了水。』盧同斌在講解產業鏈時說:『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只是受人指使責任不重,有精力還不如老實本分地掙錢,這樣纔踏實。』(記者高立紅通訊員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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