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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規范乾部選用工作
市委規劃建設交通工委書記 沈東海
中央辦公廳、中組部日前出臺了《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乾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四項監督制度。這是加強對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為推動四項監督制度深入學習宣傳和有效貫徹落實,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市委組織部在全市開展了四項監督制度宣傳月系列活動。作為宣傳月活動一項內容,本報開闢專欄從今天起陸續刊發8篇黨委書記、組織部長的訪談文章,請予關注。
最近中央集中出臺了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特別是《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為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架起了『高壓線』,為實施最嚴格的乾部監督提供了法規依據。
把領會精神當作硬要求,確保真知真懂真用。貫徹落實好《責任追究辦法》,學習是前提。我們系統內各級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對《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進行了專題學習,普遍召開了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並將《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納入工委黨校培訓內容,堅持結合工作實際逐條學,結合難點環節研討學,結合典型案例對照學。通過學習,我們感到《責任追究辦法》抓住了目前乾部選任中的薄弱環節,對規范黨政領導乾部的選拔任用行為,不斷提高選人用人質量,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責任追究辦法》劃分了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五大類責任主體,39種責任追究情形,明確了責任追究的實施機關和部門,形成了一條『責任鏈』,實現追究責任到人,環環相扣增強執行力。《責任追究辦法》還體現預防與查處並重,態度鮮明,措施具體。有了這一有力武器,可以有效地遏制買官賣官、授意用官、超職配官、突擊提官、近親選官、帶病提官等用人上各種不正之風。
把嚴格程序作為硬措施,從源頭上防范違規用人問題。實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避免責任事件的發生,超前防范是關鍵。第一,要關口前移,有效降低乾部選拔的風險度。制定實施規范的乾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按照民主提名、公開提名、責任提名的要求,明確提名主體,規范提名程序,界定提名責任。第二,要擴大民主,切實提高乾部選拔的公信度。大力推進差額選拔制度,黨政機關選拔任用乾部要普遍推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推薦要注重公開性,進一步擴大選人視野,讓更多優秀人選進入組織視野,使考察更加深入、醞釀更加充分,通過比較擇優保證人選質量。大力推進競爭性選拔制度。去年以來,按照市委要求,我們先後在天房集團和城投集團通過競爭上崗方式分別選拔了6名副總經理,在探索創新市管企業領導人員選拔方式上走在了全市前列。下一步,要結合機構改革,在黨政機關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處級乾部中,實行以競爭上崗為主的選拔方式。大力推進乾中選拔制度。在乾中用好一個人,能夠帶動一批,用錯一個人,可能影響一片。我們要把『奮戰300天』作為激勵乾部展示纔華的廣闊舞臺,選派局處兩級後備乾部和高層次專業人纔到海河提昇改造、東站西站交通樞紐、文化中心、津灣二期、地鐵建設等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一線和重要工作崗位,唱主角、挑大梁,用創一流工作要求逼出乾部新思路,用高水平工作標准練就乾部真本領,用超常規工作環境促成乾部高素質。
把責任追究作為硬杠杠,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一要堅持從嚴從重不就輕。凡在乾部選拔任用過程中觸及到『高壓線』,不論責任主體是誰,不論職位有多高,不論資歷有多深,不論過去貢獻有多大,根據制度規定,作到有問題必查,有責任必糾,決不偏袒,決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要堅持次次為例不放過。對39種追責情形,一旦越過,就一查到底;一旦查實,就要追責到位、懲戒到位,不搞下不為例,使每類責任主體都不能心存僥幸,切實做到在用人上盡職守責,如履薄冰,慎之又慎。三要堅持『一票否決』不護短。對於在乾部工作出現問題的班子和乾部,或者在責任追究過程中不力的,都要實行『一丑遮百俊』,徹底追究相關責任,從而樹起『警示牌』,最大限度地發揮責任追究的制度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