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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獲悉,北理工後勤集團食堂經理郭玉生貪污飯費5.8萬餘元,被市一中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郭玉生利用其擔任後勤集團飲食中心教工食堂經理的職務便利,采用隱瞞不報、故意漏報、偽造財務報表等方式,私自截留食堂現金收入5.8萬餘元。北理工食堂各賣飯窗口除設有打卡機外,還配備有兩臺現金收款機。郭玉生從兩臺現金收款機中截留3.4萬餘元,通過偽造報表侵吞公款2.4萬餘元。
據了解,郭玉生貪污的行為,最早是被學校財務發現的。2009年3月10日,郭玉生到財務交食堂的營業額,現金大概有900多元。當時會計提出讓郭玉生將風味餐廳和職工餐廳的現金分開,於是郭玉生便很隨意地將現金分成了兩部分,一部分200元,另一部分700多元。會計覺得郭玉生把營業額分得太整了,便對他產生了懷疑。後來會計將此事向領導進行了匯報,領導立即讓會計核查餐廳的相關單據。
會計在核查了2009年3月份的單據後,發現郭玉生上交的現金比單據上的記錄額少很多。會計又繼續核查了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期間郭玉生的交款情況,並發現郭玉生交錢的情況,跟另一名員工手工記錄的收款情況以及廚師長制作的回收明細表的對不上。會計將情況匯總後,上報給了主管領導,領導立即向檢察機關舉報,食堂『蛀蟲』終於東窗事發。(孫思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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