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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自2009年2月1日掛牌成立以來,截至今年5月底,已接待當事人來訪、來信、來電諮詢1592件次。其中,通過說服疏導,使糾紛得到化解的有448件次;受理調解338件,調解完結283件,佔受理總數的83.7%,調解成功249件,成功率為87.9%;且在已調解成功的糾紛中,協議履行率達100%。
天津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通過人民調解化解醫療糾紛,2009年天津市醫院糾紛率和保險賠付率同比分別下降69.2%、68.7%,醫療秩序明顯改善,醫療質量明顯提高,和諧的醫患關系正在逐步形成。
據了解,引入醫調委機制,是《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草案)》中兩大創新之一,醫調委屬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依醫患雙方當事人自願申請,負責醫療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醫調委隸屬於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接受市司法局的業務指導和市人民調解員協會的領導,與衛生系統沒有隸屬關系,與保險公司沒有利益關系,保持獨立第三方地位,充分體現人民調解的群眾性和公正性。
為了確保醫調委取得實效,天津市狠抓隊伍建設,打造了一支過硬的醫療糾紛調解員隊伍,制定並完善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內設工作部門和崗位職責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堅持獨立第三方地位,充分提高人民調解的公信力。醫調委不僅承擔著調解醫療糾紛、防止醫療糾紛激化的職能,還肩負著防范醫療糾紛的責任。
在醫療糾紛的處置過程中,醫調委主動調查核實,依法維護患方合法權益;同時,醫調委也始終堅持無過錯不予賠償的原則。截至目前,天津市有6起醫療糾紛經醫調委調查核實,認為醫方無過錯,作出不予賠償的決定,維護了醫方的利益,患方對此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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