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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警、城管等人員納入監察范圍目前,許多地方都聘請了協警、城管等人員從事公共管理活動,他們中不少人並不屬於公務員序列,是否也要接受監察?
屈萬祥指出,這次行政監察法修改的另一大亮點,就是適當擴充了監察對象的范圍。法律規定,監察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法律還規定:監察機關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實施監察,適用本法。
屈萬祥認為,這個改動的意義在於,以前是以行政主體來確定監察對象,現在以是否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來確定監察對象。『比如說城管人員,再如從社會上聘請來協助行政機關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人員,都是監察對象,都要接受監察機關的監察。』本報記者袁祥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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