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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廣州一名42歲的女子魏麗霞打著投資幌子、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伙同他人先後向上百名群眾非法募集資金,至少造成數十名群眾損失1072萬元人民幣、18萬美元。魏麗霞被控集資詐騙罪28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
檢察機關審理查明,在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情況下,魏麗霞伙同他人以投資新加坡陽光大帝有限公司,每月可獲得投資本金7%到12%,最終可獲投資本金十倍的高額回報為誘餌,采用收取會員費、投資款等方式向劉某等上百名群眾非法募集資金。
經司法會計鑒定,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期間,魏麗霞等人向劉某、陳某等16名被害人非法募集資金965萬餘元人民幣、18萬美元,向被害人返還本金及紅利42萬餘元。
2008年6月,魏麗霞向被害人聲稱陽光大帝公司新開發了廣州璇琪貿易有限公司項目,以投資入股該項目可獲每月投資本金10%的回報為誘餌,騙取劉某、譚某等29人繼續向其支付投資款共150萬元。後魏麗霞以工商部門不能注冊登記多名股東為由,並未給被害人劉某等人辦理股東工商登記手續。2009年2月,魏麗霞在未歸還被害人投資本金和回報、未辦理璇琪公司財務清算和工商注銷登記手續的情況下,關閉該公司逃逸。
2009年6月,被害人劉某得知魏麗霞將乘飛機抵達廣州後,守候在機場將魏麗霞抓獲。
檢察院認為,魏麗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目前,本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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