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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一打工男子因生活拮據,竟然想出歪主意,用茅臺酒空瓶灌上自來水,企圖賣給煙酒店騙錢,不料被店主發現並圍追,男子情急之下持酒瓶砸傷店主。日前,東麗區法院宣判此案,男子因故意傷害罪獲刑一年。
汪某幾年前來到天津打工,因平日喜歡喝酒吸煙,生活比較拮據。一天,汪某聽別人閑聊說茅臺酒非常名貴,動輒幾千元,便動了歪腦筋,買了幾個茅臺酒瓶,並灌上自來水,准備賣給回收煙酒的商店。2009年12月2日9時許,汪某來到本市東麗區武警醫院附近某煙酒店,欲將其攜帶的三瓶假茅臺酒出售騙錢,沒想到當場被店主馮某識破並報警。見事情不妙,汪某抓起假茅臺就跑。誰知店主緊追不捨,眼看就要抓住汪某,為了抗拒抓捕,汪某手持一瓶假茅臺砸向馮某,將其面部砸成輕傷。隨後,民警及時趕到,將汪某抓獲。經鑒定,汪某攜帶的另兩瓶假茅臺酒不含酒精成分。
日前,東麗區法院審理中,汪某與被害人馮某達成賠償協議,汪某一次性賠償其醫藥費等經濟損失2萬元。法院認為,被告人汪某目無國法,在其出售假酒的過程中,為抗拒被害人抓捕,故意持酒瓶傷害被害人的身體,並致被害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故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記者陳遇冬通訊員麗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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