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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於4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經100多天了,在《規定》涉及的9個管理部門密切配合下,雖然《規定》的落實和群眾認可度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實際效果還不理想,一些違法行為尚未得到有效管理和處罰。根據各部門反饋的情況,共有11種行為最為常見,百姓反映也最強烈。為了在全市范圍內更大力度地打擊、處罰這些行為,天津市市容園林委員會與每日新報、天津電臺濱海臺合作,共同開展『聲討行動』。充分調動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對各種違法行為舉報監督。
熱線可舉報
從各部門的統計來看,開車扔垃圾、城市『牛皮癬』、私搭亂蓋、住宅拆改、馬路擺攤、行人闖紅燈、大辦喪事念經燒紙錢、不文明飼養寵物、裝修噪聲、毀佔綠地、建築垃圾運輸撒漏等11類違法行為最為常見。根治這些問題,需要各職能部門加大執行《規定》的力度,嚴格執法,嚴厲處罰各種違法行為,同時,進一步做好宣傳工作。更重要的是全民參與,一起來監督。為達到這種目的,每日新報與市市容園林委共同發起這次行動。並對辦復情況進行監督和反饋。在此,公布各主管部門舉報熱線:
市市容園林委 28457845
市民政局 23413073
市交通港口局 23549000
市政公路局 23323852
市水務局 23022927
市建交委 23192271
市國土房管局23111175
市綜合執法局 27026222
群眾支持『聲討』
在這次活動開展的同時,記者也對不少市民進行了調查。市民的反映與各部門的統計完全一致。在調查中,居民最為煩惱的就是天氣一熱,路邊的攤販多了,燒烤多了,早市多了,不僅髒亂而且擾民,居民們認為,路邊攤與管理人員打游擊,管理部門一定要堅持『佔領式』治理的方式。養寵物也成為不少居民頭疼的事情,寵物出門不拴狗鏈,不戴『口罩』的情況還是非常普遍,而且,入夏以後,寵物半夜擾民的情況也比較嚴重。市民們都非常支持開展『聲討行動』。更希望新聞媒體與主管部門合作,對於百姓反映集中的問題進行曝光並及時反映處罰結果。
11種違法行為具體處罰標准
-開車扔垃圾
拒不清除者罰500元
《規定》明確了嚴禁由建築物或者車輛中向外拋擲各類物品。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500元罰款,單位違反該規定的,處5000元罰款。
-城市『牛皮癬』
拒不改正罰2000元
城市『牛皮癬』一直是令人十分頭疼的問題。《規定》明確嚴禁在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或者樹木、居民樓道等處擺放、張貼、懸掛、刻畫、涂寫各種有礙市容市貌的標語、宣傳品和其他物品。臨街建築物新裝空調室外機應當符合市容市貌管理要求,嚴禁在非指定位置安裝空調室外機。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罰款。
-私搭亂蓋
拒不拆除可罰兩萬
《規定》明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蓋。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強制拆除,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5000元至2萬元罰款。
-住宅拆改
逾期不改罰兩萬元
《規定》明確嚴禁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違反前款規定的,由房屋安全使用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馬路擺攤
拒不改正罰5000元
《規定》明確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等經營活動。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在居民區內的道路、綠地、空地、樓道、庭院等部位從事擺賣、加工等經營活動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物品和工具。
-行人闖紅燈
罰款50元
《規定》明確嚴禁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駕駛的非機動車。嚴禁駕駛機動車擅闖紅燈,嚴禁機動車輛在城市建成區內鳴喇叭。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並對違法行為予以累積記分處理。
-小區燒紙
拒不改正罰1000元
《規定》明確嚴禁在道路及社區非指定區域內焚燒花圈、紙錢及其他喪葬用品。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區縣民政部門或者市殯葬事業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經區縣人民政府同意,區縣民政部門可以委托街道辦事處實施處罰。
-飼養寵物
嚴禁出現大型犬只
《規定》明確嚴禁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可處1000元罰款。養犬人養犬不得乾擾、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戴嘴套,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並主動、自覺避讓他人。嚴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公交客運車輛和長途客運車輛。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並為犬戴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籠、犬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禁止攜犬進入電梯的時間。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處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注銷養犬登記證。攜犬出戶時應當自行攜帶清潔用品,及時清理犬的排泄物。未及時清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其清除,並可處50元罰款。
-裝修噪聲
拒不改正罰500元
《規定》明確嚴禁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發出其他高噪聲乾擾周圍居民生活;從事家庭室內娛樂、裝修等活動時,應當限制時間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污染。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罰款。
-毀、佔綠地
佔壓、破壞園林綠地罰款2000元
《規定》明確嚴禁違法佔壓、破壞園林綠地。嚴禁佔用園林綠地後延遲恢復。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恢復原狀,並處20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建築垃圾
必須采用密閉運輸
《規定》明確嚴禁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向施工工地外排放污水或者污泥、在工地圍擋外堆放建築物料或者垃圾以及其他不文明施工行為。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罰款。施工單位裝運建築垃圾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使用密閉運輸車輛,安全密封,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施工單位不使用密閉運輸車輛的,由建設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根據前述標准予以罰款,並按照市建設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安全違規記分辦法進行處理,直至停止施工單位參加施工投標活動。施工單位運輸車輛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清除,並按每平方米處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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