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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江蘇省政府法制辦、省財政廳昨日聯合舉行發布會宣布《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我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設立、使用、調整、撤銷訂立了一系列規則。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應當明確執行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專項資金設立、調整、撤銷、使用、監督等各個環節都將融入績效管理,申請設立專項資金可通過公開聽證等方式聽取公眾意見。而專項資金的績效達不到主要預期目標的將調整或撤銷該專項資金,以改變目前專項資金管理重投入、輕管理的現狀,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沈慧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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