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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1日)上午,(廣東)省審計廳廳長藍佛安向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作《關於廣東省2009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對汕頭、韶關、河源等8個市職業教育等5項專項資金的審計發現問題不少。
7省屬國企未上繳收益2.8億元
對省財政預算管理審計發現的問題是,部分省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未及時上繳。2009年上半年省國資委和省財政廳核定應收取23家省屬國有企業2005-2007年度省級國有資產收益55.88億元,截至2010年3月底,仍有7家省屬國有企業未上繳省級國有資產收益2.8億元。
稅收征管審計方面,審計發現的問題是:有4個縣(市、區)地稅局提前征收稅款5299.5萬元;有20個市525戶企業未按規定申報稅款,少繳稅款2.57億元;有4個縣(市、區)的地稅局和11個委托代征單位未按規定時間將稅款劃歸國庫,涉及稅款1.92億元。
其中,突出問題是土地增值稅征管不規范。預征率差異較大,有的市預征率為0.7%,有的市最高檔次為7%,最高的是最低的10倍;有4個區地稅局違反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提前征收土地增值稅清算款等5551.8萬元;有2個縣(區)地稅局對符合清算條件的納稅戶不及時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等。
164個職教補助項目未按時完成
審計報告顯示,對汕頭、韶關、河源等8個市職業教育等5項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涉及資金總額32.61億元,問題不少。
———2006年至2008年,省財政安排高、中等職業教育基本建設專項資金28.47億元。審計發現,中等職業教育發展不平衡,資源不足和過剩的問題同時存在。省補助部分項目建設8個市共有省專項資金補助建設項目286個,未按時完成164個,滯留資金達4.17億元,佔省專項補助資金的37%,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有4個市8個單位挪用專項資金2280.7萬元,主要用於調劑其他學校基本建設和償還以前年度學校基建、設備款等。有5個市14個單位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財政部門將工程款項直接撥給職業技術學校或教育局等實施單位,涉及金額1.32億元。
———2007年至2008年,8個市優撫資金總額9.82億元。審計發現,有4個市民政部門挪用資金1137.5萬元,用於敬老院裝修維修、殯葬館所建設維修、雙擁經費等。有3個市、14個縣(區)兩年共多報重點優撫對象14324人次,多報率達31%。有一個市優撫對象信息資料與上報民政廳的數據庫名單不符率達47%。
———審計8個市2007至2008年省撥付鄉鎮衛生事業補助專項資金總額7.19億元。審計發現,有5個市及所屬縣(區)財政部門未及時撥付資金6214.3萬元,其中滯留時間最長的縣達9個月,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益;有5個縣違反資金撥付程序,未按規定將資金直接撥至各鄉鎮衛生院,而是將資金先撥至縣衛生局等單位,由衛生局下撥給各鄉鎮衛生院,涉及金額6164.5萬元。
———抽審8個市所屬26個縣(區)、50個鄉鎮、171個行政村衛生站,涉及資金8497萬元。審計發現的問題是:違規獲取村醫補貼152.2萬元。有3個市所屬6個縣(市、區)共12個鄉鎮衛生院虛設35個村衛生站違規獲取補貼74.1萬元;有6個市所屬8個縣(市)24個鄉鎮衛生院下設的村衛生站工作場所不達標、工作人員不到位,仍獲取補貼資金62.3萬元等。
———審計基本農田保護師范區建設資金發現,截至2009年9月底,6個市26個項目建設進度最快的為76%,最慢的只有8%。
對此次審計中發現的違規問題,省政府將督促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審計報告強調,嚴格行政問責。嚴格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對存在截留、滯留、擠佔或者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和政府代管資金;違反規定安排使用財政資金、國有資產,造成較大資金浪費或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的,將嚴格按照《廣東省各級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的規定實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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