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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2008年,張俊從個貸科調到歸集科工作,這次他想到的是套取退休乾部的住房公積金。張俊還有一個嗜好,就是買彩票,可以說是走到哪兒買到哪兒,一次買500多元是經常的事,有時甚至一次就買2000元。張俊想通過買彩票暴富,與其生活壓力不無關系。 |
繪圖 賈洪濤
現年35歲的張俊,原是湖北省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員。2006年3月到2009年6月,他利用職務之便,采用收入不入賬、虛報冒領、重復支出等手段,貪污公款124.58萬元,並在賭博、買彩票及個人消費中將之揮霍一空。而早在幾年前他就曾因挪用公款受到過刑事處罰。近日,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張俊有期徒刑九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遲交財務憑證引懷疑2009年3月,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務科向歸集科科員張俊催要2008年兩筆共計15萬元的財務憑證,張俊多次以『正在整理資料』等各種理由推諉,遲遲不交。在多次催要無果的情況下,2009年6月財務科向單位負責人作了匯報,主要領導立即找張俊詢問。張俊見無法繼續隱瞞,只得道出了這筆資金被自己取出並已揮霍一空的實情。
當管理中心領導問張俊還有無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時,張俊的交代讓在場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從單位搞出來的錢有120多萬元。』單位領導立即將此情況向隨州市檢察院作了匯報,隨後張俊被檢察院立案偵查。
辦假合同套取公積金『身上沒有錢花了,就想從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搞錢供自己消費。』張俊到案後道出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在這一想法的驅使下,2006年,當時在個貸科上班的張俊找出以前遺留的兩份空白憑證,以隨州市某醫院兩名職工的名義,虛擬擔保人,編造假合同,按照工作流程將一整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辦齊。經當時的單位領導簽字後,他到銀行將這15萬元貸款取出,用於購買彩票和個人消費,很快就將這筆錢花乾用盡。
2008年,張俊從個貸科調到歸集科工作,這次他想到的是套取退休乾部的住房公積金。從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張俊作案14次,共套取住房公積金80.8萬元。這期間,他還利用收取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的職務便利,采取不入賬的手段,挪用7個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12.3萬元。
用貪污款買彩票賭博雖然將從單位『拿』走的120多萬元巨款裝入了個人腰包,但張俊在單位並沒有很張揚,穿戴依舊平常。可是,在打麻將和買彩票上,他出手闊綽,一擲千金。
2008年以來,張俊幾乎每天下班後都在麻將館裡打牌,至於輸了多少錢,他自己也記不清,只對辦案檢察官說『大概有六七十萬元』,最多的一次輸了5萬多元。
張俊還有一個嗜好,就是買彩票,可以說是走到哪兒買到哪兒,一次買500多元是經常的事,有時甚至一次就買2000元。
此外,在高檔酒店開房、洗桑拿、按摩,也是他日常消遣的項目。
張俊想通過買彩票暴富,與其生活壓力不無關系。
2005年8月,張俊因夫妻感情不和離婚,辦手續時,他從單位貸了5萬元給前妻。由於要還貸款,他每個月的工資所剩無幾。婚姻的打擊和生活的壓力,使他想到了買彩票這個可以一夜暴富的捷徑。於是,他天天光顧彩票投注站,可是屢屢出手卻無甚收獲,無奈之下,他又想靠打麻將賭博贏錢來改善處境。沒想到『跑偏』入了歧途。
曾因挪用公款判緩刑2002年4月,張俊曾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當時因為適用緩刑而得以保留公職。然而,張俊並沒有從中吸取教訓,痛改前非,而是重蹈覆轍,在犯罪的歧途上越走越遠,從而給國家財產再次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失。
辦案檢察官分析說,縱觀這起案例,可以設想:如果2002年張俊第一次受刑罰時,有關方面就將其開除公職或予以辭退,也就不會有以後的『養虎為患』;再退一步講,如果張俊所在的單位保持一定警覺,將張俊安排到遠離經費往來的崗位,或者經常加強對其經手款項的檢查監督,再或者在其不按規定入賬時及時督促,也許就有可能避免這起案件的發生,或者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這只是我們的一個美好設想,因為我們在辦案過程中,沒有看到任何來自單位對張俊的監督與檢查,這也為張俊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機會。』這位檢察官說,『由此看來,預防職務犯罪的警覺是一刻也不能放松的。嚴格國家公職人員的管理,更是值得思考和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據《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