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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我國首部專門針對農民教育培訓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的具體實施細節現已確定,將於8月1日起施行。即日起,有關部門將把系統闡述該條例實施目的、意義和方法的『明白紙』陸續下發至田間地頭,廣大農戶可以此為依據到全市205家有資質的機構接受教育培訓。
據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本市相繼實施了『351』工程和農民素質提高工程,取得了許多經驗和成果,但尚存在諸如教育培訓經費缺乏穩定保障、農民參與缺乏主動性等多個『瓶頸』問題。即將施行的《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就這些困擾農民素質提昇的難點,分別制定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為保障經費,該條例規定市和有農區、縣人民政府應把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加。同時,規定了農民教育培訓經費的用途和管理方式,經費應在財政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為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該條例明確了農民參加教育培訓取得證書後,可享受優先獲得農技推廣部門提供的技術支持等優惠政策。同時,還規定各級政府應采取措施加強農民教育培訓教師的業務培訓,改善其工作、生活條件和工資待遇。
據介紹,根據該條例,農業部門今後將定期通過報紙、鄉村廣播站、下發『明白紙』等方式,公布農民教育培訓的項目、專業、時間和承擔機構名稱等信息。廣大農戶也可撥打市農民素質提高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28450545諮詢相關事宜。記者馬庚申實習生王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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