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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對《浙江省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做出表決,最終58名人大常委全票通過該《條例》,據悉《條例》將即日頒布,而與此同時,浙江省人大常委多位委員也一再強調,這部條例與之前熱議的『擬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並無關聯。
『這是一部以規范促進信息化產業的條例,實際上跟之前被媒體理解的「擬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毫無關系。』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胡虎林告訴記者,由於當初起早該條例草案的部門不嚴謹,使得眾人對此產生了誤讀,『對人肉搜索的規范並不是通過這部法規得以體現。』
被誤讀為『擬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提交該省人大常委會初審的《浙江省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絡與信息系統擅自發布、傳播、刪除、修改信息權利人的相關信息。隨後,這一條款被媒體以及專家解讀為『擬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隨後在浙江省人大的一審中,這條被誤讀的條款被更准確地表述,修改為『金融、保險、電信、供水、供電、供氣、物業、房產中介及其他掌握公眾信息的單位,不得將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給他人』。
作為《條例》的起草部門,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表示,當初起草條例的本意不是鼓勵人肉搜索,是出於『保護信息權利人的合法權利』的立法意圖。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丁祖年此前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有關專家認為,原條款表述不夠清晰確切,本意不夠明確,因此作出了修改,突出『保護公眾信息』的立法意圖。
『人肉搜索』專項法規呼聲高
信息時代,網絡已經成為人們日常信息交流的重要方式。截至2010年6月底,來自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消息,中國網民規模已經達到4.2億,其中手機網民2.77億。
通過百度搜索,可以看到對『人肉搜索』的定義,即利用現代信息科技(電視、電腦、廣播、新聞報刊等),變傳統的網絡信息搜索為人找人,人問人的關系型網絡社區活動,變枯燥乏味的查詢過程為一人提問、八方回應,一石激起千層浪。人肉搜索不僅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揭露某某門背後的真相,為某三某七找到大眾認可的道德定位,還可以在網絡無法觸及的地方。
記者從各方了解到,對人肉搜索是否應該封殺、是否應該立法禁止的問題在坊間已被議論紛紛,很多專家也在探討相關議題,也有律師表示,禁止人肉搜索屬於違憲行為。
『現在對擬定「人肉搜索」法規的呼聲那麼高,我相信今後會有一部專門的法規來加以規范。』胡虎林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人肉搜索具有兩面性,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社會輿論的一種變相監督,這要與非法的、出於惡意侵犯個人隱私的「人肉搜索」嚴格區別開來。』
一些網民認為,在當今社會『人肉搜索』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對一些事物起到了監督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影響了個人隱私。『需要辯證看待,但我還是支持「人肉搜索」,有利於社會進步。』網友小周表示。
胡委員認為,隨著公民整體素質的提高,纔能不斷提昇人們對網絡輿論的判斷能力,最終真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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