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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04日訊
今年溫州市將按計劃新增審批60家電子游藝娛樂場所。記者昨日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證實,停批9年的電子游藝廳『牌照』重獲解禁,新增量高達30%;解禁的同時市場准入門檻也大幅提高,溫州市游藝產業有望開闢新空間。
浙江省從2001年開始停止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審批。按照省文化廳新出臺的《浙江省游藝娛樂場所總量和布局規劃》,全省年內計劃新增游藝娛樂場所530家。根據分區域投放指標的方式,溫州獲得60家新增『牌照』,其中市區(鹿城、甌海、龍灣)有望新增17家。
審批『封凍』以來,溫州市『持牌』的合法電子游戲廳數量一直維持在181家,但電子游藝市場需求持續增長,部分經營者以『擦邊球』方式迎合市場。據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統計,截至目前,全市查處無證經營電子游戲場所達117家,影響了市場正常發展。此次『新規』解除了審批的『禁令』,但對電子游戲、游藝場所的入市門檻明顯提高。
其中,新設立的電子游藝娛樂場所選址與中小學校的距離不得少於200米,並不得在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居民住宅區,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學校、醫院、機關內部,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以及毗連區域開設娛樂場所。
新增電子游藝娛樂場所營業面積、裝機量等准入標准也較原標准明顯『上浮』。如城區(鹿城、甌海、龍灣)單體營業面積不少於700平方米,裝機量不少於90臺;各縣(市)城區營業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裝機量不少於60臺;各縣(市、區)鄉鎮新營業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裝機量不少於40臺。鹿城、龍灣、甌海城區及開發區營業面積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和三星級以上賓館,設立游藝、游戲作為配套項目,營業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裝機量不少於60臺。此外,經營機器中,具有模擬形體動作功能的游藝機不少於裝機量的六成,電子游戲機則控制在40%以內。
此外,新設電子游戲娛樂場所布局要求嚴格。必須在同一樓層,不得設置包廂、包間;游戲、游藝應嚴格實行分區經營,電子游戲專營場所應當懸掛未成年人限制進入的警示標志,並設專人專崗加強管理。游藝娛樂場所使用的游戲設施設備必須是依法生產、進口的產品,並且限制機型機種的范圍,禁止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設施。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游藝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電子游戲、游藝設備。
有關負責人認為,電子游藝場所是我國文化產業的新型項目,有廣闊的市場空間,『高門檻』准入、有序放量等舉措有益於提昇經營品質,規范市場發展,也能滿足群眾現實需求。面對可能出現『僧多粥少』的申請局面,有關部門將加強監管,在當地紀檢監察、公證等部門的共同監督下,采取公開抽簽、搖號等方式分配指標,並向社會公示結果。據悉,各地審批工作將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據溫州日報記者黃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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