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接上期)
(三)職稱評審
1、引進來靜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纔,其在外省市獲得經省部級人事(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可認定為靜海縣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直接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後,符合高一級職稱申報條件的人員,可持原省部級人事(職稱)部門頒發的職稱證書直接申報。
2、引進到靜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天津市和靜海縣相關申報(報考)條件的,可由縣人纔交流服務中心代辦職稱申報(報考)手續。所從事專業與在外省市從事專業一致或相近的,申報(報考)專業技術資格時可連續計算專業技術年限。
3、對引進來靜海工作後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骨乾,特別是中青年拔尖人纔,可不受學歷和任職年限限制,破格申報相應職稱;對獲得『天津市科教興市傑出人纔獎』或國家級科學技術獎的額定人員,以及在促進靜海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越級申報職稱。
(四)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企業)向縣人纔交流服務中心提交引進人纔的書面申請。
2、縣人纔交流服務中心開具《商調函》,調取本人乾部人事檔案,並由其原工作所在地縣處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同意調出函》。
3、用人單位(企業)填寫《乾部調動呈報表》、《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各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後,送縣人纔交流服務中心。
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報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並開具調動通知書,憑調動通知書到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准遷證》。
5、回原工作所在地辦理人事、工資關系和戶籍遷移手續後,到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辦理調入、遷入手續。
6、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和縣人纔交流服務中心分別辦理落戶和人事、工資關系接轉手續。 (未完轉下期)
靜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供稿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