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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法明確,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餘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餘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餘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廣發證券保險業分析師曹恆乾認為,新辦法允許險資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未上市企業股權,這些領域的投資必然明顯高於銀行存款等保守投資,也說明,隨著市場的日漸完善和市場主體抗風險能力的提高,監管部門對保險資金投資領域的逐步放開。
事實上,保險公司在投資未上市公司方面已經有過試點,中再集團參股光大銀行,中國人壽投資的南方電網都屬於成功的案例。目前,包括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人保等保險巨頭都已著手布局,接觸具有中長期增值潛力的戰略性項目。此外,投資未上市企業還被認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衝股市波動。
此外,新辦法允許不超過公司上季末10%的保險資金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項目,可以使保險資金投身國家戰略發展之中尋求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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