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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們有沒有收到單位發放的高溫津貼?如果有,發放的金額又有沒有達到標准呢?這兩天,記者走上街頭采訪了部分工作在高溫一線的勞動者,發現他們所在的單位,很多並沒有按照通知的標准發放津貼,『缺斤少兩』的現象比較普遍。
到底發了沒?前天上午9點半左右,記者來到臺州經濟開發區的方遠集團建築工地內,盡管沒到正午,但地表溫度已接近50℃。站在施工場地上,明顯感到腳下有股股熱浪直衝上來,隨之而來的就是額頭上冒出的細密汗珠。
不勞作已是這番模樣,那正在辛勤勞作的工人們的狀況可想而知,只見他們時不時抬起被曬得通紅的手臂,抹去滿臉的汗水。
說起高溫津貼,正在工作的邵師傅一臉茫然:『沒聽過有高溫津貼,不過每天倒是有防暑的涼開水,工作時間也略有調整。』旁邊的包工頭卻搶著說:『我們是有高溫津貼的,還會發放一些防暑藥品。』可一問有多少錢,這位包工頭卻支支吾吾答不上來了,邵師傅也在一旁嘀咕著從沒發過。
在臨近的建築工地內,同樣在勞作的唐師傅說,現在的建築工地大多實行承包制,包乾到人,工作時間也相對靈活,所以工人們一般會避開高溫時間。但高溫津貼的發放同樣也沒有落實,『應該有吧,不過可能要到年終結賬時纔知道了。』
發得足額嗎?今年7月,浙江省上調了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准,調整後的發放標准按照作業環境的不同,分為每人每月200元、160元和130元不等,發放時間為6月到10月,且計入企業成本。而在這兩天的走訪中,記者發現不少單位雖發放了高溫津貼,但發放的金額卻與標准相去甚遠。
許高是一名小區保安,每天都要頂著烈日站崗,雖然每次輪到站崗的時間並不很長,但長時間保持一種姿勢也是一種煎熬。對於自己的境況,許高覺得還不錯:『比起別人,我已經算舒服了,看,頭上有把遮陽傘呢!每個月還有30元的高溫津貼。』
『7、8、9三個月,我們總共纔發150元津貼。』在椒江某家政公司工作的周阿姨則表示不滿。她告訴記者,雖然公司適當調整了工作時間,將中午的休息時間延長,避開了一天中最熱的時間段。『但政策我還是懂一些的,發的津貼跟標准相比差好多,可是我們又沒辦法。』
采訪途中,記者還遇見一位在街頭發傳單的小伙子,為避開烈日,他正躲在路旁的樹蔭下,手中抱著一大疊的傳單,見有人路過,纔伸手遞過去。『公司一天給我10元飲料費,買幾瓶早就花光了。』他一臉無奈地說。
用實物補償算嗎?環衛工人最辛苦,這是眾所周知的。在市府大道上,記者見到了『全副武裝』的王阿姨,她頭上頂著遮陽帽,脖間纏一條浸濕的毛巾,沒一會就得擦擦汗。站在馬路上,不僅要忍受路面熱氣的烘烤,還要忍受車輛往來時散發的炙熱。
王阿姨做環衛工人已經3年多,每天4點多起床,工作9個小時。可就是這樣高強度的工作,卻沒有一點漲工資的跡象,『這麼多年,掃帚都從15元漲到18元了,工資也沒見漲,每天就40多元錢。』
不過,單位還是給她們發放了一些冰糕票和降暑藥品。『說是抵高溫津貼的,可也解決不了實際困難啊!』據王阿姨說,目前已經有很多工友因酷熱難耐離開了。
還有一個群體,他們每天開著車或者騎著電動自行車,奔波於城市的大街小巷為市民送東西,他們就是快遞員。那夏日裡他們的境況又是如何呢?匯通快遞公司的負責人陳小衛告訴記者,公司在伙食上進行了改善,中午會供應木耳湯、綠豆湯之類的解暑食品。雖然現在還沒有發放高溫津貼,『今後會進行適當的調整。』
落實需單位配合就走訪中了解的這些情況,記者諮詢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就業工資技能管理處一位姓姚的工作人員透露,《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准的通知》的文件已向相關市直單位發放,也於8月2號掛在了勞動保障網上。他表示:『臺州的民營企業比較多,為了職工在高溫作業下的健康和安全,希望各企業老板能夠遵守規定,給員工們發放高溫津貼。』
另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也認為,也許是因為宣傳力度不夠大,很多外來務工者並不知道這個政策,所以沒有很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企業就更應該負起責任,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夏季高溫期間,按照實際情況向員工發放一定的高溫津貼,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員工身心健康。
新聞鏈接2007年由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第四部分『落實用人單位責任』的第(七)項中作了如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具體標准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
今年7月,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准的通知》,再次強調要發放高溫津貼。該通知指出,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7、8、9月份),開支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記者手記在街頭采訪這些戶外勞動群體時,記者發現大多數人對高溫津貼表示陌生。問及今年7月浙人社下發的《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准的通知》,他們更是知之甚少。
而了解規定的少數勞動者卻又不敢去爭取,不說他們要付出的財力、精力,單單風險,就不是他們所能承擔的,用他們的話說就是:『為這幾個錢,丟了工作可不劃算。』
再說說企業,雖然每人每月只需發放200元高溫津貼,但對擁有幾十名甚至上百名員工的企業來說,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對企業來說,雖然規定赫然擺在面前,但既沒有懲處措施,又不追究當事人責任,大多就抱著能不履行就不履行的態度了。發點藥品,提供消暑食品已經算給足了員工面子。
所以,在這裡記者想說:高溫津貼的發放,制度當然不可缺,但執行更為重要。作為政府,制定法律法規之後,應當做好監督的義務。而作為企業,則應該將企業員工的權益放在重要位置,自覺為他們發放補貼,提供好的福利。
據臺州晚報王霜張夢瑤朱玲巧潘侃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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