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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市一名失業男子只因買了一顆西瓜,遭妻子嫌『亂花錢』,對他拳打腳踢還罰站六小時,甚至逼離婚,讓他飽受精神折磨。
四十三歲的林姓男子原是電子工廠班長,妻子則在某金融機構擔任中階主管,兩人結婚十多年、育有兩女;原本一家人和樂融融,但自去年底丈夫的因公司遷廠而失業,從此家中地位一落千丈。
今年五月他帶妻小到嘉義布袋旅游,他隨手在路邊買了一顆西瓜,豈料妻子看不順眼,嘲諷『沒賺錢還敢買東西!』返家後又對他拳打腳踢,造成他頸、腳部挫傷,還鎖住大門要他在家門口罰站。
他連續站了六個多小時,晚間十點只好求助派出所,經警察代為溝通獲准纔進門。警員問他,為何不先找親友家借住?他說,『如果太太知道我不乖乖罰站,回去更慘!』
他說,他因失業,妻子常辱罵他『沒用』、『在家吃飯的米蟲!』妻子動輒丟擲碗盤要他『死一死』,他怕親友知道後傷及自己男性尊嚴,不敢聲請保護令。
他表示,失業後他曾做過清潔工,但月薪只有兩萬元,比不上妻子的五萬多元,妻子逼他重找工作,『可是我已經這把年紀,哪有公司要用我?』只要妻子在家他就不敢回家,只好外出假裝應征,還有自殺念頭。
臺中市警察局婦幼隊統計,近年男性受暴比例增加,分析跟景氣低迷有關;不少受暴的『老爸』擔心社會異樣眼光羞於啟齒,婦幼隊呼吁受暴男人應勇於向外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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