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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調查牙膏市場發現,部分牙膏的宣傳暗示其具有治療口腔疾病的功效,但實際上,這些產品並沒有按照《功效型牙膏標准》的規定,在產品包裝中附帶功效驗證報告,所宣傳的療效並無醫學依據。
昨天下午,記者在南開區某大型綜合超市看到,不少定位高端的牙膏都將自己歸於功效型牙膏。在它們的包裝上,類似『迅速舒緩牙齒敏感』、『有效緩解牙齒疼痛』的句子並不少見。而根據《功效型牙膏標准》的規定,功效型牙膏必須由口腔醫學機構出具功效驗證報告,並在包裝上標注QB2966。可記者在仔細查看多款牙膏後發現,這些高端牙膏中沒有一款附帶功效驗證報告,絕大多數牙膏在包裝上標注的參考標准只是普通牙膏的GB8372。
質檢部門相關人士指出,按照《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規定,包括牙膏在內的化妝品不准誇大功能,也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療效果。南開大學附屬口腔醫院相關專家表示,功效型牙膏都應經臨床驗證後纔能上市,沒有功效驗證報告卻標榜『功效』的牙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購買此類牙膏時應仔細辨認。(記者李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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