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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些境外媒體報道『中國將囚犯送往海外工程項目勞動,以緩解國內監獄過於擁擠的壓力』。中國商務部合作司有關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類報道是完全沒有事實依據的無稽之談。
該負責人指出,根據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管理規定,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企業必須取得經營資格,選派技能水平符合境外崗位要求,且無不良行為記錄和無犯罪記錄的人員赴境外工作。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被判處刑罰並正在服刑和正在被勞動教養的公民不准出境,對有禁止出境情形的人員,出入境管理部門將限制其出境。這些規定在實踐中得到嚴格執行。
該負責人表示,所謂將囚犯輸送到海外當勞工的說法純屬別有用心,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希望有關媒體尊重事實,迅速采取措施糾正錯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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