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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交警將此事上報大隊和市交警局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通過車輛號牌查明該車相關情況,初步鎖定了當事人麥某,同時通過轄區派出所協助聯系他。昨天凌晨零時許,麥某回到光明交警大隊『自首』。交代稱當時是自己的一個朋友開車撞了人,因為害怕就讓他去代駕,後來被交警攔下車,接著便發生了剛纔的事情。
面對他的狡辯,交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數值超過200mg/100ml,隨後麥某被送至機動大隊處置組做進一步處理。
在機動大隊,酒勁稍散的麥某承認了自己暴力抗法的行為。其最終血液測試的酒精含量為156.7mg/100ml,交警已經按照其醉酒駕駛和妨礙執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20天及罰款3000元處罰,其醉酒撞車逃逸的情節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介紹,麥某是公明辦事處合水口社區治保主任。(羅國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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