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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高立紅通訊員於秀珺葉昆)挪用單位的貨款炒股,沒想到被非法炒股網站騙得血本無歸,犯罪嫌疑人夏某外逃半年多後到公安機關自首。近日,經河東區法院依法判決,夏某獲刑6年。
夏某現年32歲,年少時曾因搶劫罪被判刑10年。出獄後,夏某取得了大專文憑,於2006年4月成爲天津市某商貿有限公司的一名業務員,負責鋼材、鋼板的銷售。2008年1月,夏某被提升爲業務經理。從2008年年初開始,夏某將辛苦攢下的錢委託給一家股票網站炒股,沒想到一再虧損。最終,他盯上了單位的貨款。2008年7月31日,夏某將單位的70多噸鋼板賣了,並將55萬餘元貨款轉入炒股網站的個人賬戶上。
2008年10月的一天,夏某像往常一樣登錄股票網站,卻發現怎麼也登錄不上去了,連網站的服務電話都成了空號。恰逢公司對賬,夏某隻能謊稱貨物沒有賣出暫時搪塞過去。當年11月5日,夏某逃往他處,公司發現情況後馬上報警。後來夏某頂不住巨大的精神壓力,於2009年7月自首,並主動退還了8萬元贓款。後經公安機關調查,夏某所說的股票網站是非法的。
【檢察官提醒】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炒股等投資行爲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不要聽信誇大的宣傳,謹防受騙,更不應在受騙後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犯罪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