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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羅彩霞案今天調解結案,被告王崢嶸一次性給付羅彩霞賠償金4.5萬元,並負擔300元訴訟費;羅彩霞當庭撤回對王佳俊的訴訟請求,並放棄其他訴訟請求。庭審期間,王崢嶸的代理律師代表王崢嶸向羅彩霞鞠躬致歉。
律師代表王崢嶸鞠躬道歉 其餘被告均稱羅彩霞遭遇與己無關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東縣靈官殿鄉人。2004年高考後,同班同學王佳俊使用她的高考成績和身份,被貴州師范大學錄取。復讀一年後,羅彩霞考取了天津師范大學。2009年畢業前,因羅彩霞無法開通網上銀行,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意外曝光。本報2009年5月4日以《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為題,率先報道了此事。
2009年5月15日,羅彩霞以姓名權、受教育權受到侵害為由,將王佳俊、王崢嶸、楊榮華、邵東一中、邵東縣教育局、貴州師范大學、貴陽市教育局七被告起訴至天津市西青區法院;同年6月,追加貴州師大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為第八被告。羅彩霞請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王佳俊停止侵犯原告姓名權、受教育權的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1190元,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要求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歷經15個月的漫長等待,2010年8月13日,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雖然西青區人民法院表示異地開庭『是為了方便應訴』,但在今天的庭審中,第一被告王佳俊本人沒有出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王崢嶸、楊榮華也沒有出庭。
庭審中,王崢嶸、楊榮華夫婦的委托代理人首先代表王崢嶸向羅彩霞鞠躬致歉。代理人表示,王崢嶸正在服刑,無法親自到庭致歉;楊榮華不堪輿論壓力,目前神智不清,無法正常上班;王佳俊下落不明,王家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希望得到羅彩霞的寬恕。
代理人承認,王佳俊確實侵犯了羅彩霞的姓名權,但沒有侵犯其受教育權。同時,羅彩霞提出的賠償請求沒有依據,也不知道是怎麼算出來的,法庭應不予支持。
代理人否認楊榮華參與了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
與王崢嶸道歉形成對比的是,其餘幾名被告堅定地稱羅彩霞的遭遇和自己沒有關系。
邵東一中辯稱自己既未泄露羅彩霞的身份、高考信息,也沒有為王佳俊上大學提供任何材料,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考慮到本案中實施侵權行為的張文迪是本校教師,因此同意調解。
邵東縣教育局辯稱,羅彩霞沒有報考貴州師大,也不可能被貴州師大錄取,因此羅彩霞提出的受教育權受侵害的事實不能成立,認為羅彩霞提出的連帶賠償要求是『強加給學校的損失』。
貴州師范大學的代理人稱,學校及時注銷了假羅彩霞(即王佳俊,下同)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書,避免了對羅彩霞造成更大的傷害。錄取假羅彩霞是為了『防止浪費資源,多培養人纔』,且已按招生政策規定盡到了審查責任。王崢嶸提供了虛假的戶口遷移證、學籍檔案等,『造假造到這種程度,學校根本無法預料和審查』。
貴陽市教育局的委托代理人辯稱,申請教師資格證需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體檢證明、思想品德證明等六項證明,假羅彩霞都符合,該局已經盡了審查義務。貴陽市教育局『對羅彩霞姓名權被侵犯表示同情,對在法治社會下發生這種情況感到遺憾,願意在法院確認自己沒有過錯的前提下與原告調解』。
被告唐昆雄辯稱,自己沒有從事過高考錄取工作,不知道錄取通知書的領取規定,當時只是出於友情代領錄取通知書,並不知曉冒名頂替的事,整個事件中他沒有收受王家好處。
經過近3小時的協商,原告與被告達成調解協議。賠償金4.5萬元當庭給付完畢。
羅彩霞事件留下的永久問號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庭審中,在發表辯護意見後,多名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以王崢嶸的判決書已經生效為由,請求法院不要舉證、質證,直接進入調解程序。
羅彩霞事件曝光後,2009年10月26日,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王崢嶸有期徒刑兩年。與原來的判決(2007年2月12日王崢嶸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編者注)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開庭前,羅彩霞按規定向法院提交了證據。但在今天的庭審中,並沒有進行舉證、質證,更沒有出現激烈的法庭辯論。8名被告在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中的『群戲』成了王崢嶸一人的獨角戲。
但可以肯定,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是王崢嶸一人難以辦成的。到底是誰在協助辦成此事,一直受到社會輿論的追問。
羅彩霞事件曝光之初,貴州師范大學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都表示錄取假羅彩霞一事自己沒有責任。貴州師范大學主管招生的副校長黃開烈稱,『貴州師大是按照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按錄取標准來正常錄取考生羅彩霞的。』
《湖南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定向招生計劃、民辦本科院校(含獨立學院)招生計劃、錄取時追加的機動計劃、按志願投檔錄取後未完成的高職專科計劃,實行非志願投檔錄取辦法,即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生源並提供擬投檔考生名單,實行批件調檔錄取……招生學校在組織生源時,應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不得隨意許願,不得誤導考生,未經考生同意不得擬予錄取……』
據知情人介紹,所謂學校組織生源,就是錄取前收取考生一定費用,確定招生名單。當時定向指標很緊俏。
邵東縣教育局代理人在今天的庭審中承認,王佳俊是在正常錄取結束後,即2004年9月27日,被貴州師范大學補錄的。
《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錄取工作於8月中旬結束,逾期不再辦理。本科層次招生不安排補錄,專科層次補錄定於9月中下旬進行。』
假羅彩霞是被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錄取的,為本科層次。但問題是,2004年『本科層次招生不安排補錄』,是誰為王佳俊開闢了『綠色通道』?
教育部在《關於做好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中說:『高等學校要抓緊做好及時寄發錄取通知書的工作。錄取通知書不得通過個人或中介轉遞,嚴防欺詐行為,保護學生和群眾利益。』
羅彩霞事件曝光後,貴州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原處長呂國富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考慮到新生馬上入學,在個別情況下,也可以由本人來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當時,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已經來到貴州師大,他聲稱自己是『羅彩霞』的父親,而且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證。假羅彩霞的檔案也標明,她曾用名『王佳俊』,父親叫『王崢嶸』。為此,學校將通知書直接給了王崢嶸。
然而,這一說法在短短幾個小時後被戲劇性地否定了。2009年5月7日21時左右,前去采訪的記者偶然得知該校一教授代領了錄取通知書。在記者的追問下,貴州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處長杜芸表示找到一位曾在招辦工作的同志,『他剛剛回憶起來當時是一位教授取走了錄取通知書』。
在今天的庭審中,到庭的唐昆雄以自己沒有從事招生工作,不知道教育部規定為由,否認自己應該承擔責任。
2009年5月20日,貴州省教育廳紀檢組長楊仁遠對新華社記者表示,省教育廳『將根據湖南方面對冒名者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的調查結果,確定唐昆雄老師是否存在其他問題。』時至今日,這一結果未見公布。
羅彩霞銀行身份信息恢復
庭審結束後,羅彩霞見到了等候在法院外面的姨媽,兩人相視,忍不住掉下眼淚。羅彩霞說,一年多來,家人承受了比她更多的壓力,案件了結後,自己和家人都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只有談到身份信息恢復時,羅彩霞的臉上纔會露出燦爛的笑容。
個人銀行的身份信息一直困擾著羅彩霞,這也是一年多來她最為關心的事情。
今年7月20日,羅彩霞在同學的陪伴下到中國銀行邵東支行嘗試辦理銀行卡。
『電腦裡出現了一個小小的照片,是我的!』羅彩霞說,辦好銀行卡的那一刻,她很開心,趕緊給她父母打電話。
『我的同學大喊:"羅彩霞能辦銀行卡啦!"然後拉著我到銀行門口說,來,照張相,紀念一下!』
但羅彩霞仍不能確認自己的銀行身份信息恢復了,又跑到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建設銀行辦卡。她扳著手指頭數著,『一個、兩個……至少有6張卡了,打開錢包,哈哈,都是卡。』
『在別人看來很平常的事,對我來說卻是那麼重要。這種幸福,別人無法體會。』羅彩霞說:『從今天起,我就開始新的生活了,希望大家能慢慢把我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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