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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8月14日電(記者程士華)郵遞員為獲私利,將內有信用卡的郵件以及持卡人信息提供給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再據此進行造假和欺騙套取現金10萬多元。13日,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對合肥一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一審公開宣判,5名郵遞員均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11月,無業人員謝發敏冒充銀行職員,以拓展銀行卡業務為名,聯系合肥市郵政投遞公司投遞站吳國慶、華中安等5名郵遞員,支付50元至300元不等的費用,讓郵遞員提供內有信用卡的郵件或投放地點及姓名。5名郵遞員分別提供1張至4張信用卡信息。
謝發敏遂到持卡人住處張貼紙條,聲稱『有急事』要求回電,騙取持卡人手機號,隨後伙同王芳使用手機改號軟件,冒充銀行客服人員騙取持卡人信息,再冒充持卡人撥打銀行電話,開通持卡人的信用卡,同時向電信局報停持卡人的手機,使其不能及時收到開通信用卡的信息和使用信用卡信息反饋。謝發敏、王芳持信用卡套取現金,作案11起,獲利109869元。案發後贓款全部追回,已發還被害人。
法院宣判,謝發敏、王芳犯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2年,分別處罰金10萬元、5萬元,吳國慶等5名被告人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2年至拘役6個月、緩刑1年不等,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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