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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遼寧省大連市海瑪超市老板鄭勇在從事旅游商品經營時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采取多種非法手段打擊、擊垮同行業競爭者。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16日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鄭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六宗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1999年,鄭勇在大連市旅順口區注冊成立了旅順珍珠園購物中心。很快,葛某經營的一家工藝品店因為與鄭勇經營相同的產品,成了鄭勇的眼中釘、肉中刺。鄭勇指使手下人多次到葛某的工藝品店門前堵截到該店購物的旅游車,並對導游和司機進行辱罵、威脅,甚至毆打。漸漸地沒人敢帶團到葛某的店裡,葛某的工藝品店最終倒閉。
2006年7月11日,大連市工商局在鄭勇的經銷處查扣了假冒偽劣的深海魚油,價值竟達45萬餘元。此前,他創辦了大連海瑪超市。
法院還查明,2007年2月,鄭勇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2008年7月,鄭勇因此次涉黑犯罪再次被刑拘。法院認為,鄭勇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大連市旅游市場秩序,已經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和銷售偽劣產品罪,且有犯罪前科,故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並處罰金45萬元。(記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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