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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梁素梅)讀者白先生近日向本報熱線反映,他到東麗中醫醫院做胃鏡檢查時,其中有必檢的傳染病檢驗收了費後卻沒做檢查,自己不但白花了錢,一旦發生感染等後果不堪設想。
白先生反映說,8月4日他到東麗中醫醫院做胃鏡檢查,醫院共收檢查費310元。其中除有胃鏡檢查費180元外,還有丙肝抗體20元,乙肝表面抗原5元,梅毒試驗45元等費用。但醫院收取費用後,傳染病檢驗並沒給他做,就直接進行了胃鏡檢查。白先生回家發現問題後,將此事向該醫院醫政部門反映,但醫院表示,這是主治大夫個人的行為,讓白先生找大夫去解決。但白先生認為,出現此問題並不是大夫個人行為,他看到其他患者也沒進行傳染病檢驗。他要求醫院退還多收的傳染病檢查費,並要求醫院做出承諾,如自身半年內出現感染傳染病等問題,由醫院負責。醫院表示可以協商,但白先生必須到醫院解決。白先生提出,醫院離家較遠,天氣太熱,自己年齡又大,要求醫院給予報銷車費,但醫院拒絕了白先生的要求。
該醫院一位副院長說,經醫院了解,當時診治大夫給他開出了化驗單,但白先生沒去做化驗。白先生提出,要求做復查,醫院也同意了,但讓他來醫院解決,他本人一直沒來。醫院可以給他報銷車費,只是需要一把院長簽字纔行。
對於醫院所說白先生表示不接受:『按照預檢分診制,做胃鏡檢查前,必須先拿到傳染病的化驗結果,在沒有化驗結果的前提下做胃鏡,這本身就違反了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現在這樣說是將責任推到患者身上,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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