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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17日在北京聯合召開的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電視電話會上獲悉,2008年11月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開展以來,全國總計執結有財產案件333369件,執結標的額約3430億元;清理無財產案件314萬多件,結案307萬多件;大量涉及執行的重復信訪案件得到妥善化解,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中央政法委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都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做好執行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要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清積活動成果,化解剩餘執行積案、建立執行工作長效機制、綜合治理執行難問題。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取得了豐碩成果,化解了一大批執行積案,綜合治理執行難問題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同時,為了全力化解剩餘執行積案,中央政法委提出了當前要重點抓好的三項工作:
——健全執行查控手段。公安、銀行、金融監管、稅務等負有協助查控義務的部門和單位,要在法律與政策框架內,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盡可能簡化工作程序,及時有效地協助法院開展執行活動。要建立健全信息查控機制,充分利用現有信息資料,加快數據庫建設,完善信息協查網絡,讓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無處藏身、無法逃避。
——加大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治理力度。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要依法打擊暴力抗拒執行、拒不履行以及乾預執行的行為,及時處置暴力抗拒執行等違法犯罪案件;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國土、房管、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依法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在其投資融資、房地產、車輛買賣登記、工程招投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等方面進行限制與制裁,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
——完善協助執行網絡。各級綜治部門要將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重視和支持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情況、被執行人特別是特殊主體履行債務情況、有關部門依法協助執行的情況、執行救助基金的落實情況等,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核范圍,督促各協助執行單位切實履行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執行工作。(記者楊維漢、周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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