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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張貼標語稱『謝絕打包』,表示『剩菜能帶走,鍋底湯水得留下』。消費者認為,自身權益受侵害,鍋底湯水有被飯店回收的風險;商家解釋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保障品牌聲譽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對此,律師稱,顧客有權利處置自己購買的商品,商家的這種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煩心事件】 去飯店吃飯,消費者遭遇『謝絕打包』昨日中午,市民包女士跟兩位朋友一起來到經七路與黃河路口一家名為楊翔豆皮涮牛肚的飯店吃飯,結賬時,打算將剩餘的豆皮和湯水帶走,卻被店員委婉拒絕:『不好意思,豆皮可以給您打包,鍋底湯水得留下。』
自己掏錢買的東西,自然有權處置,憑什麼不讓打包帶走?面對店員的拒絕,包女士非常不滿意。
在店員的指引下,包女士這纔發現,飯店的牆上貼了好幾張『謝絕打包』的標語。
『這就是你們拒絕為顧客打包的依據?簡直是霸王條款。』在包女士的堅持下,服務員最後在給她打包的豆皮裡加了一勺湯帶走,但就是不給鍋底湯水打包。
讓包女士想不通的還有一點,那就是自己掏錢買的東西,怎麼連帶走都成了奢望?商家這樣做,侵犯了她作為消費者的權益。
【商家解釋】 謝絕打包是為了保障品牌聲譽和避免糾紛包女士說,飯店服務員給她的解釋是,鍋底湯水不能打包是總公司的規定,他們只是按規定執行。對於公司制定這項規定的原因,該服務員只是說,他們的鍋味道好,全憑鍋底配方,獨家秘方是核心產品,為了保證商業機密,按照總店的規定,客人不能將鍋底湯水帶走,如果有客人提出打包剩菜,最多只能加一點點湯。
昨日下午,記者根據其官方網站提供的手機號碼致電楊翔豆皮涮牛肚西安總部。一名自稱該公司推廣部工作人員的楊先生對於他們『謝絕打包』的做法給出了兩點解釋:為了保障品牌聲譽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楊先生稱,顧客把鍋底湯水打包帶回家後一定會涼,而加熱後再食用,味道就變了,口感會差很多,這樣一來就會影響品牌聲譽。另外,顧客把鍋底湯水打包帶出飯店食用的做法,可能會導致雙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對於鄭州分店服務員『獨家秘方涉及商業機密因此不予打包』的解釋,楊先生稱,這個說法並不存在。
【律師說法】 消費者有權帶走購買的東西,商家無權乾涉對此,金色陽光律師事務所的高健律師介紹,對於顧客能不能將剩飯剩菜打包帶走,法律並無具體條例規定。但是,消費者對於自己所購買的東西,擁有所有權,如果顧客提出將其帶走,商家無權乾涉。另外,商家拒絕為顧客打包,除了不符合合同約定之外,也有違行業慣例。
高律師說,消費者進店即是要約,飯店開門迎客,合同成立;顧客入席後,飯店提供菜單,包括飯菜的品種和價格等,就形成了新的要約,顧客認可後,開始點菜,新合同成立。此時,飯店的義務是為顧客提供保質保量的菜餚,顧客的義務便是付賬。至於顧客是在店內吃還是打包帶回家吃,打包剩飯剩菜是出於節約考慮還是別的其他原因,飯店都無權乾涉。(記者張競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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