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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信息在銀行ATM機上被犯罪分子竊取、復制,卡內存款被盜取,ATM機所屬銀行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本月13日,經法院調解,中山某銀行一次性賠償持卡人唐某損失31500元。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今年5月至7月,中山多個鎮區多間銀行發生類似案件。
ATM機所屬銀行擔責今年6月25日,在中山打工的唐某持外省銀行卡在中山市黃圃鎮某銀行的ATM機(自動櫃員機)上查詢餘額,當時,卡內尚有3萬多元存款。29日,當他再次去查詢時卻發現銀行卡中的3萬多元不翼而飛。
經公安機關偵查查明,唐某25日查詢使用的ATM機被犯罪分子安裝了讀卡設備,他的銀行卡信息被竊取、復制。隨後,犯罪分子用偽造的銀行卡將其賬戶中的存款34900元在另一家銀行的ATM機上轉賬和支取。案件至今未破。為追回損失,唐某將其查詢存款的ATM機所屬銀行起訴至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要求其賠償存款損失及手續費共計35099元。
承辦法官瞿兵認為,唐某雖然與被告銀行不存在儲蓄合同關系,但唐某是在被告銀行所屬的ATM機上查詢賬戶時被竊取信息,這就表明被告的ATM機上存在重大的安全漏洞。相對儲戶來講,銀行有條件了解ATM機的構造和工作原理,且ATM機旁有視頻裝置,銀行有條件、有機會、有能力及時掌握通過ATM機實施各種犯罪的情報,有責任承擔起防范犯罪的義務。但由於被告銀行疏於管理、維護,未能及時檢查、清理及發現犯罪分子安裝的讀卡器等裝置,給銀行卡的使用者造成了安全隱患。而上述裝置非常隱蔽,原告作為常人難以發現、也無法防范。因此,銀行應該承擔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全部責任。
最終,唐某與被告銀行達成調解協議:由銀行賠償其損失31500元,唐某將向他人追索損失的權利轉讓給該銀行。
買讀寫卡器僅需千元據了解,唐某的遭遇並非個案,今年5月至7月,中山黃圃、南頭、東昇、東鳳、沙溪、西區等鎮區多間銀行發生多起銀行卡遭復制、賬戶內金額被盜案件。
某銀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羊城晚報記者,他們調取唐某使用的ATM機錄像,發現一個連續作案的犯罪團伙,團伙成員約有六七人,專門在下班後ATM機使用高峰期作案,他們分工明確,有人負責在門口望風,有人負責拆、裝ATM機上的防護罩和防護槽,另外幾人負責圍在一起掩護,『就是隔壁ATM機上交易的人也無法發現他們的異常動作。』這位負責人說,雖然銀行有人24小時盯著自助銀行裡面的即時錄像,但還是防不勝防。7月初,銀行監控人員曾四次發現這伙人又在ATM機動手腳,立即通知警方,但當警察十來分鍾後趕到時,他們已經望風而逃。據他介紹,犯罪分子復制銀行卡的具體行為是:在銀行ATM機插卡口處加裝讀卡器,獲取用戶銀行卡信息,同時,在ATM機數字鍵盤上方安裝針孔攝像頭偷窺密碼,再通過復制信用卡,實現取款或者轉賬。
據業內人士介紹,國內銀行卡目前絕大部分使用的是磁條卡。從技術上看,要盜取磁條卡內的信息,只需要用相應的讀寫卡器即可完成。而讀寫卡器是一種簡單的電子設備,目前國內眾多電子廠家都可以生產,價格僅在千元左右。
羊城晚報記者潘林
通訊員阮春莉胡聖開(發自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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