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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近年來對重大災害的分析和評估,您認為國家在對重大災害的風險防范方面,應該有什麼樣的改變和建設?
史培軍:我認為,針對災後的重建,不能全部依賴在政府身上,應該建立社會資助和政府支持兩種體系。政府已經在做了,社會還沒有開始,我們應該進行災害風險的轉移,建立有金融參與的巨災風險防范體制,對災害高風險地區進行強制投保。具體來說就是要推出災害保險,一個人受災九個人支持。比如說,如果所有的北京人都要強制購買地震保險,屬於自然災害保險范疇,這樣,北京防范地震風險的能力就會大大加強。
雖然國際上還沒有對巨災的統一標准,但您曾經談過對巨災、大災等的劃分方式,具體的標准有哪些?
史培軍:造成1萬人以上死亡,或100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或形成10萬平方公裡的災區,地震強度7級以上,或者出現頻率百年不遇的其他自然致災事件等,達到上述任意兩個條件都可稱為巨災。按此標准看,此次舟曲的災難是大災而不是巨災。
您提到的地震保險是公司或單位集體購買呢,還是先從公務員、事業單位個人試點開始?是自願購買,還是強制?
史培軍:就我個人認為,應強制執行,所有個人與機構都應買,國家為城市低保戶予以保費補貼。
如果在北京推行,什麼樣的人需要購買地震保險?是所有在北京生活的人,還是在北京有房子的人或者有北京戶口的?
史培軍:我認為所有在北京有房子的人都要買,應將其與購房聯系起來,沒房的人自然就不必要購買地震保險,但是如果你在北京工作又沒有房子,肯定也得租房子,這樣,房主應購買房產的地震保險,租房人應購買租用房內的物資地震保險。
這種自然災害險的收費標准大約是一個人多少錢?
史培軍:在北京地區,大約每人每年250-500元,250元保5萬元財產,500元保10萬元財產,與你的工資水平無關,但與你住房的抗震水平相關。
如果推行地震保險,會不會有『騙保』的現象發生?
史培軍:這就需要核損。我們現在正在為全國劃分災害高風險地區的范圍。劃在高風險地區內的就要強制投保,之外的自願投保。
我們的農業保險試點3年多,承諾遭災後保成本賠付,也遇到了『騙保』的新問題,原因是沒有那麼大的力量去核損。現在國際上的保險機構開展災害保險,其中一項困難就是核損,如果我們的三大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的保險制度真的建立起來,那麼全國至少可以解決10萬人就業。核損就像中介機構、律師事務所一樣,要有資質,要有專業背景、經過專業訓練的技術人員(災害風險評估師)。
現在這方面的人纔培養情況如何?
史培軍:作為大學新增專業,目前只有北師大一家在研究生階段開設自然災害保險專業。該專業的畢業生就業前景都很好,供不應求,每年都要向各保險公司輸送人纔。以後要投災害保險,就像國外一樣,投保者不是直接去保險公司,而是去中介機構,算算你有多大風險。一旦遭災,中介公司要給你核損。如果國家災害保險體制建立,我們還准備在全國開展災害風險分析師、評估師考試。
地震保險將在什麼時候開始啟動?
史培軍:現在相關部門正在討論,方案還沒有最後定出來。開啟中國巨災保險,是我們在2008年雪災後一直積極呼吁的,國家保監會會同相關部門正在進行方案策劃。對災害高風險地區進行強制保險,等於你平常積點錢,一旦遇到大災,恢復重建就有錢了。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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