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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即將進入『金九銀十』的結婚高峰期,本市多家婚姻登記處出現了紮堆兒登記結婚的現象。近日,有市民向本報反映,其在河東區民政局位於該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結婚登記點辦理登記手續時『被消費』了,很多自選的服務項目未被明確告知,糊裡糊涂地多花了不少冤枉錢。
記者現場探訪發現,該結婚登記點的大廳裡沒有關於自願選擇的明確提示,雖然在辦證流程及照相室裡均有『選擇』及『自願』之類的字樣,卻多被忽視。而關於婚姻登記如何收費,很多市民並不清楚。
探訪現場
一問『費用』嘛都不要20元還富餘
記者來到位於津塘路上的河東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婚姻登記處在三樓,10幾對年輕人正在辦手續。對於辦理結婚登記所需費用,記者在大廳裡找了一圈,沒有看到工作人員現場提示,也未發現有文字材料張貼在明顯位置進行明示。
記者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到工作臺前詢問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多少錢。工作人員說:『100多(元)』。至於其中都包括什麼錢,工作人員說了三個詞:『復印、照相、結婚證。』
記者問:『必須到這裡來復印照相嗎?』工作人員說:『有時候您自己復印來了,檔案館不收,必須在這裡復印。』『那照相呢?』『您要非不在這裡照,在外邊照了帶來也行。』『那需要多少錢呢?』『不到100。』『到底是多少錢呢?』『如果自己有照片的話,六七十(元)。』記者問:『不是說辦個結婚登記只要工本費9元錢嗎?』工作人員接著說:『結婚證盒要嗎?不要?帶20元錢,可能還富餘。不明白再打電話問……』
二尋『明示』表達曖昧太易被忽視
2004年4月15日,民政部下發的《關於嚴格制止借婚姻登記亂收費的通知》要求,所有收費服務項目和收費標准必須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定,婚姻登記處必須在明顯處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及價格管理部門批准收費的文號,明示所有收費服務由當事人自願選擇。
在河東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有一個旋轉文件架,職能部門在這裡辦理的一應行政許可服務事項,都有具體的告知單。其中民政局一欄內包括《社會團體注冊登記事項告知單》、《非企業單位變更、注(撤)銷事項告知單》、《非企業單位注冊登記事項告知單》等一系列材料,每一個告知單上都有『所需材料』、『審批程序』、『辦理時限』、『收費標准及依據』等一系列內容,一目了然。在這裡,沒有看到婚姻登記事項告知單。
記者看到,雖然在河東區民政局的服務大廳裡沒有明示,但是在照相室內有一個價目表,上邊列舉了『雙人證件照』『單人證件照』等的價格,價格表的下方有一行小字,寫著『以上服務項目自願選擇』。觀察發現,前來辦理登記手續的新人沒有一對兒像記者一樣耐心尋找,發現這行小字並斟酌後再『自願選擇』的。
大廳的一側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第一項為『填表』,第二項為『交費』,在這兩個字的後面有一個括號,裡面寫著『復印費、工本費,所選服務分項目費』幾項,接下來還有復印、照相、打印結婚證、婚前專項檢查等多個環節。仔細品讀,除了復印費、工本費似乎必交以外,其他都屬於『所選服務』。但是,前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沒有一對兒靜下心來,站在牌子前仔細閱讀之後再去辦手續。
對於結婚登記需要多少錢,幾名前來辦理結婚登記的市民均回答不清楚。一位女青年說:『不知道,要多少給多少吧。』在照相室,一位中等身材的男士看到牆上的價目表大吃一驚:『怎麼這麼貴呀,一版2寸照片就30元錢,外邊也就幾塊錢。』記者問他知道不知道這是自選項目,他說:『不知道,讓我交費就交費,沒想到問一句。』
市民聲音
有亂收費之嫌
對於結婚登記收費的問題,市民張先生說:『民政局表達曖昧,在公示的時候羞羞答答地半遮半掩,收費的時候卻那麼大方,有亂收費之嫌。』
一半責任在自己
市民馮女士則認為:『現代人的文明程度提高了,對於民政部門的表示,只要稍加用心,就能品出其中含義,如果連看都不看被多收了費,一半的責任在自己。』
部門說法
認為被強制高收費可舉報
天津市物價局工作人員稱,婚姻登記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本市相關規定,婚姻登記收費標准為9元錢,也就是說只需證書工本費9元錢,『除此之外,其他收費均屬於自主選擇項目。如果認為被強制高收費了,市民可以到價格監管部門舉報。』工作人員說。
網友講述
我是這樣『被消費』的
網上也有這方面的反映。本月9日,網友『愛做飯的丫頭』在天涯社區發帖講述了其辦結婚證的經歷:
首先領表格登記。工作人員問我們需要照合影嗎。我們因為之前准備了合影就拿給他看,對方沒說話,直接就在一摞已經寫好的單子裡撕了一張讓我們去交費,一共是57元,包括:工本費9元,盒子(後來知道是倆盒子)48元。因為想著是喜事,我便不多計較,就把費交了。等待拿證的時候,一工作人員叫我們進了一個名為『攝像』的房間,一共進去三對,也沒告訴我們乾嘛,就直接帶我們進去了,讓我們每對人站在一個寫著『天津市河東民政局』的桌子後面合影。我們迷迷糊糊地照完後,工作人員說:『丈夫去交費,妻子留在房間。』剩下我和另外2個女孩傻傻地站在屋子裡等老公回來。出門後得到一本紅色的紀念冊,裡面有剛纔那張合影,花費45元。
周圍很多朋友領證都是工本費9元錢,也有很多項目可以自選,但前提是自願。而我在河東民政局辦理結婚證,都是在不清楚不明確的情況下進行的。前面開的單子是直接填好的,後面的攝影也沒有告訴我們,直接照完讓我們交費。其實紀念品有償銷售無可厚非,但起碼要在新人了解的前提下和自願的基礎上,不是像現在這樣不清不楚地『被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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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什麼嗎。我花的更多。花了共計3百40多。10年正月登記

07年我在河東辦的時候花了80來塊錢才辦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