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長沙市公安局了解到,長沙『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劉贅衡於8月8日在廣西全州落網後,警方專案組經過連續數日的審訊深挖和多方調查取證,審理查明了劉贅衡實施爆炸殺人的作案動機和作案過程,並於今日向外界作了披露。
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劉贅衡,男,51歲,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人。自上世紀90年代起,劉贅衡先後在長沙、南京、天津、北京等地經營玻璃五金配件銷售,近些年在廣州租房做生意。劉贅衡性格固執,孤僻、偏激,與其兄姐及岳父一家感情淡漠,不相往來,並於去年與其妻離婚。劉贅衡生性多疑,遇有不順心之事,總認為有人蓄意與他為敵。因為生意上的挫敗和生活上的失意,劉贅衡心理逐漸扭曲,滋生了仇視他人和社會的憤恨情緒,先後多次騷擾、恐嚇其認為『迫害』自己的人,曾與人有一糾紛因其大姐沒有站在他的立場幫忙而產生怨恨,甚至還威脅要殺死其姐,致使其姐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遠遷異地居住。
2002年左右,劉贅衡在長沙做玻璃五金配件生意期間,生意一度不好:遂認為是另一五金批發部老板陳某生意做得大擠了他,進而懷疑陳某可能受彭某的指使,兩人合伙害他。近年來,劉贅衡多次騷擾彭某及其家人,因無法與彭某本人見面求證,遂遷怒於彭某之子;並對其所在的工作單位長沙市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分局產生怨恨。在這種扭曲的心理狀態下,產生了制造爆炸炸死彭某之子及稅務人員的企圖。據警方多方查實,彭某及其子並不認識陳某和劉贅衡,毫無恩怨,且劉贅衡當年在長沙的流動小攤販生意中與彭所在稅務部門不存在納稅關系。
2010年春節前,劉贅衡購買炸藥制作好爆炸裝置。6月19日,劉贅衡攜帶炸藥從廣州來到長沙,多次前往彭某之子所在單位企圖實施爆炸,因故均未得逞。7月30日下午15時左右,劉贅衡來到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稅務分局大廳。16時15分許,待彭某之子進入三樓會議室後,劉贅衡將爆炸裝置放置在會議室門邊的牆角,將爆炸裝置引。爆後逃走,由此制造了這起致4人死亡、19人受傷的爆炸案。法網恢恢,疏而不漏,8月8日晨5時45分,在公安部的組織協調下,湖南、廣西公安機關緊密配合、協調行動,在廣西全州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劉贅衡成功抓獲歸案。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