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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搬家』式走私、虛開普通發票等將被定為犯罪
23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犯罪構成條件,明確將多次走私的『螞蟻搬家』式行為規定為犯罪。
草案規定,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同時,草案還增加規定,將虛開普通發票和持有偽造的發票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以進一步維護經濟秩序。
此外,為加大對礦產資源的保護,草案還修改了非法采礦罪的犯罪構成條件,增強該罪的可操作性。
對『馬路殺手』絕不手軟醉駕、飆車等行為擬入刑定罪
醉酒駕車、飆車等行為危害嚴重,人們對此深惡痛絕。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規定,將此類危險行為入罪。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近年來,醉酒駕車和飆車對公共安全產生很大威脅,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議案、建議,要求修改刑法,對諸如危險駕駛等一些嚴重損害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加大懲處力度。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趙秉志介紹,我國刑法中規定了交通肇事罪,必須是行為人產生嚴重過失纔給予刑事處罰。它是一個過失犯罪。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規定,是只要有醉酒駕車、飆車的危險駕駛行為,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將用刑法進行處罰。『因為醉駕、飆車是一種高度危險的行為,不能等到危險行為發生了嚴重後果再治罪。』
對危險駕駛行為的處罰不但是理論界,也是司法實務界和社會大眾呼吁需要從立法層面解決的問題。
有關部門調查顯示,2009年全國查處酒後駕駛案件31.3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2萬起。酒後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雖比上年有所減少,但醉酒駕駛機動車和在城區飆車仍然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兩大『馬路殺手』。
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斌說,交通肇事罪必須是發生了嚴重後果纔能治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罪名。這樣對於公共安全的防護就顯得不足。把危險駕駛行為寫入刑法,提高對這種行為處罰的力度,將人民群眾反響強烈、原來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調整的違法行為規定為犯罪,能夠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預防犯罪行為發生。
據了解,世界各國也存在醉駕、飆車的社會問題,各國也紛紛通過立法,防患於未然,起到預防犯罪的作用。
日本《道路交通法》對酒後駕車作出了嚴格規定,除對酒後駕車者本人嚴加懲處外,還對提供酒水、車輛以及同乘人員實施處罰。對醉酒駕車者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元(1美元約合95日元)以下罰款,並當場吊銷駕照,3年內不核發駕照;對醉酒駕車司機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以下罰款。這一法令對酒後駕車造成交通事故者懲罰更為嚴厲,醉酒駕車造成人員死亡的駕駛員將被當場吊銷駕照,且10年內不核發駕照。
法國對酒後駕車的處罰也相當嚴厲,尤其是醉酒駕車導致事故的。如果造成他人重傷,罰款可達3萬歐元,並處以3年至10年監禁。如果導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罰款可昇至15萬歐元,這還不包括與案件有關的相關民事賠償。
趙秉志說,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將醉駕、飆車等行為入刑定罪,也是立法保護民生的體現,也是立法機關以人為本理念在立法過程中的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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