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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從天津市薊縣人民檢察院獲悉,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該院積極探索民行監督工作新方式,近期成功辦理了本市首例支持弱勢群體起訴案件,運用司法救濟,維護當事人權益,化解了社會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日前,來自薊縣東趙鄉80多歲的李老太太,將一面題有『扶弱濟困,執法為民』的錦旗送到了薊縣檢察院,感謝檢察機關對她一家人公正無私的援助。
今年5月初,這位李老太太攜兒媳、孫女到薊縣檢察院投訴,稱兒子李某在2008年6月給大貨車車主張某開車時,途中突發腦出血,幾經治療無效死亡,前後花費約20萬元,期間車主張某先後只墊付75000元醫療費。為了給兒子治療,李家四處舉債,至其死亡時已債臺高築。李家遂將車主張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以大貨車掛靠本市北辰區某車隊名下,起訴主體不符,裁定駁回訴訟。李家又到北辰區勞動局申請公傷仲裁,被告知已超過公傷鑒定時效。李家人手無訴訟證據,投訴無門,便多次向縣人大、政法委、信訪等部門反映,均為解決。
面對無助的老、弱、病三代人,薊縣檢察院依據民訴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受理此案後,認真分析案情,組織辦案力量,多次安排辦案人員到市、縣兩級車管、保險等部門調查取證,終於查明車主張某某為李某投了2份人身意外傷害險,並已在人壽保險公司親自領取了李某的131200保險金,且另一家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也正在辦理中的事實。結合相關法律規定,薊縣檢察院建議老人以人身意外損害保險合同糾紛訴求,向薊縣人民法院起訴車主,法院於2010年6月2日受理了此案。同時,薊縣檢察院向法院提交了車主領取李某保險賠償金的相關證據。在檢察機關的證據支持和法律援助下,使投訴無門已形成上訪之勢的民事案件,又回到了合法、有序的訴訟程序之中。法院於今年6月開庭審理此案,在檢法兩院的共同努力下,此案以調解的方式結案,老人最終獲得8萬元的賠償金。老人對此結果很滿意,感動地說:『是檢察院救了我們』。(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陶強 麻立志 朱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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