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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輪訓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分12期組織全市中、基層法院院長參加全國中級法院、基層法院『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輪訓,並自行組織對全市16個基層法院和3個審判區的126名正、副庭長進行全脫產輪訓,取得良好的培訓效果。
天津高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文件要求,精心制定了《天津中級法院、海事法院和基層法院院長參加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培訓班人員安排》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基層人民法庭庭長『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輪訓方案》。天津高院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親自審定中、基層法院院長參加最高人民法院培訓班安排和人民法庭庭長輪訓方案。
在天津高院自行組織的全市基層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和派出人民法庭庭長輪訓中,輪訓內容主要圍繞樹立正確司法理念、強化司法為民意識和提高正確運用法律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對人民法庭實施科學管理的實際能力等方面進行,內容豐富,針對性強。輪訓突出了法官教法官的培訓方式,邀請法學基礎深厚、審判經驗豐富、授課效果好的法院領導乾部和優秀法官為輪訓班授課。
輪訓和主題培訓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一是統一了思想認識,深刻領會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主題、工作思路和工作方針;二是提高了政策水平和司法能力,促進了全體乾警立足審判、服務大局的工作能力,提高了執法辦案、化解矛盾糾紛以及改革創新推動人民法院科學發展的工作能力;三是深刻理解了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大意義,為推進和諧社會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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