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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東麗區法院宣判了兩起假發票案,三名被告除了坐牢外,都被處以數額不小的罰金。其中一宗是去年7月20日,本報曾報道過的《外地父子津城販賣假發票》案,此番父子倆雙雙獲刑。
外地父子出售非法制造假發票
這對父子是浙江省臨海市人,父親吳天寶是『60後』,兒子吳彬是『80後』。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吳天寶為獲取非法利益,購進非法制造的假發票後,伙同兒子吳彬及王某、林某(均另案處理)乾起了假發票『生意』。他們的手段是散發代開正規發票的名片,吸引用票單位或個人購買。2009年6月18日,吳彬被抓獲歸案,警方在他的暫住處查獲各類待售發票和已售發票存根共計3992份,經鑒定均為偽造發票。同月26日,吳天寶也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這對父子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結伙出售偽造的不能用於出口退稅、折扣稅款的普通發票,情節嚴重。法院認定二人均犯有出售非法制造的假發票罪,判處吳天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萬元;吳彬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5萬元。
河南男子涉案金額300多萬
35歲的張某來自河南省臺前縣,是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的農民。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他僱來的人在本市東麗區、河北區等地散發出售假發票的名片,他不僅大量對外出售假發票,還能根據『客戶』的需求開具內容。接到生意後,張某會將一應『需求』告訴上家『葛總(另案處理)』,由葛總按發票內容和要求機打後將假發票賣給張某,張某再賣給自己的『客戶』。在此期間,張某對相關發票需求方共銷售非法制造的天津市增值稅普通發票22張,票面金額314萬餘元,天津市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4張,票面金額18684元。
此外,2010年4月6日和15日兩天,張某還先後從廣東通過郵遞的方式,以每本200元的價格,購買非法制造的天津市服務業專用發票10本共計250份、手動打碼機一臺;天津市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9本225元,並將上述發票以每本400元的價格全部賣給『葛總』。因觸犯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張某一審獲刑2年,並處罰金8萬元。作者:高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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