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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預備役軍官法的決定。修改後的法律規定,預備役軍官將從六類人員中選拔。
這六類人員為:退出現役的軍官和文職乾部;退出現役的士兵;專職人民武裝乾部和民兵乾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學生;非軍事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預備役軍官基本條件的其他公民。
解放軍總政治部乾部部部長於大清28日表示,目前,全軍預備役軍官隊伍的結構不是很合理,特別是專業技術軍官,比例偏低、素質不高的問題比較突出,要適應建設信息化軍隊、打贏信息化戰爭的需要,這方面的差距比較大。
現代戰爭特別是近幾年局部發生的一些高技術條件下的戰爭,越來越突出地表現為人纔素質上的一種較量,世界上一些主要國家都把人纔作為軍事戰略競爭的重要支橕。
『新修改的預備役軍官法把地方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預備役軍官選拔的一個重要來源,既體現了軍民融合式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有利於進一步優化預備役軍官隊伍的結構。』於大清說。
修改後的法律規定:選拔服第一類軍官預備役的,由有關預備役部隊或者現役部隊會同縣人民武裝部共同審核確認人選,選拔服第二類軍官預備役的,由縣人民武裝部審核確認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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