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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紹芳通訊員曾現龍單順玲)近日,一消費者購買餅乾後發現,新買的餅乾已經發生霉變,經消協部門調解,消費者獲得10倍賠償。
日前,寧河消協接到消費者趙某投訴,稱其在某超市新購買的壓縮餅乾打開包裝便已發生霉變,險些被孩子誤食。經消協工作人員調查,趙某購買的餅乾每袋2.5元,打開包裝時已經霉變、不能食用,投訴情況屬實。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支付價款10倍賠償金,經營者應當按原購物價款2.5元退貨。經調解,雙方當場對此事達成一致,經營者退還購物款項並對消費者進行10倍賠償。消協部門同時還要求商家檢查此類批號壓縮餅乾,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一律下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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