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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紹芳通訊員左磊)日前,家住紅橋區的劉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他在紅橋區某洗衣店內清洗的高價棉服,卻被洗衣店服務員告知給弄丟了。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消費者獲得了棉服價款85%的賠償。
近日,劉先生拿著相關憑證向記者反映,他的棉服是今年1月份花1300元錢購買的,要求洗衣店歸還棉服或者原價賠償。工商紅橋分局的工作人員接到消費者的申訴後,立即聯系了洗衣店負責人,要求仔細查找消費者的棉服。洗衣店的負責人表示,消費者的棉服的確找不到了。經過工商部門的耐心調解,洗衣店經營者同意對劉先生的棉服進行賠償,可是在賠償的數額上雙方爭執不休。工商部門根據《天津市洗染行業——關於洗染服務質量出現問題的賠償辦法》第三款規定,向消費者進行了解釋:如果衣物被洗衣店丟失,賠償的價款按照年折舊率25%,進行折價賠償。洗衣店經營者同意在賠償1000元的前提下,給劉先生再免費清洗兩次服裝。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清洗貴重衣服時,最好進行保值清洗,並妥善保管洗衣小票,出現問題時,即可獲得原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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