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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交管部門了解到,針對少數單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不力,交通安全管理松散,對車輛管理不嚴和駕駛人教育不到位,造成交通安全隱患長期存在等現狀,交管局安監部門首次實施暫停辦理責任制單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車務手續整改措施,責令薊縣第二運輸公司等6個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責任制單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取消責任制單位注冊資格。
據了解,薊縣第二運輸公司有機動車73輛、駕駛人40名。今年1月至7月,該公司所屬車輛發生交通違法29次,交通違法匯轉嚴重超標。安監交警多次深入該單位檢查,並於7月23日和8月2日先後兩次向該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並對該單位處以掛黃牌警告,但該單位依然無動於衷。安監交警檢查發現,該公司交通安全防范制度形同虛設,沒有交通安全檔案,從沒對所屬駕駛人開展過交通安全教育,部分車輛也未按時參加年檢。據交管部門介紹,安監部門對大港太平村、鴻達供銷公司及天津精華石化公司群力分公司、天津華柏儲運公司、天津汽車運輸二場等5家責任制單位實施限期整改期間暫停機動車及駕駛人車務手續辦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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