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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康殷對於為何被解職的槍手門多薩仍持有M16警槍,菲律賓國家警察發言人克魯茲表示,被解職的門多薩應交警槍,而警方於過去兩年曾3次去信門多薩要求還槍不果。
據了解,門多薩堅決不歸還槍械,是因為他相信最終會復職。克魯茲表示,革職警員拒不交還警槍,依法警方應該起訴門多薩,但直至事件發生時,警方尚未采取任何行動。另外,菲律賓警方證實,門多薩劫持時手持的一支手槍屬於失槍。
隨著調查深入,菲律賓警方表示,槍手門多薩除了2008年犯下導致被解職的勒索案外,還曾被指控犯下其它罪行。克魯茲表示,上世紀90年代,門多薩曾被指控犯下搶劫及強奸等罪行,但由於案中事主沒有出庭,所以案件均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