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東莞大朗一沐足城女技師來『例假』,請假休息,卻被培訓師傅脫褲檢查。事後,女技師羞愧難當,當場就哭了,並於次日提交辭職信,卻被沐足城扣留一個月工資。沐足城經理說,它們對每個女技師都同等對待,請『例假』一律需脫褲檢查。(08-30《廣州日報》)
好一個『對每個女技師都同等對待』!好一個『請「例假」一律需脫褲檢查』!只是試翻看《勞動法》,其中哪一款哪一條有此怪異規定?會允許廠家這般瞎折騰、胡亂來?『一律需脫褲檢查』之語,活畫出了沐足城管理者的狂妄霸道,無恥至極。
由此『脫褲檢查』,想及前些時的『如廁計時』。也是在東莞,也是大朗一企業,打著企業管理的名義,竟在工人如廁時間上做起了文章。單看規定,也是那麼的冠冕堂皇:員工上廁所必須向保安登記,限定員工每月上廁所時間不得超過260分鍾,超時將扣工資。可事實上,看似一視同仁,公平合理的背後,是對工人尊嚴、權益的侵犯,是地地道道的霸王條款。
離奇『法規』競相出臺,一方面是當事廠家管理方的或無知,或狂妄;一方面,則是當地相關職能部門的視而不見,充耳不聞。而其背後,又何嘗沒有地方政府的過於偏袒、溺愛?只是在追求GDP,在助推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別忽略了工人權益的保護,別踐踏了國家法律法規,別讓企業文化畸形發展慘不忍睹。顯然,對此『脫褲檢查』的怪異規定,職能部門應給以叫停,並以點帶面,做好轄區內相關企業的督促與監管。 (張蘭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