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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是《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實施首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聯合舉辦的大型輔導報告會上獲悉,本市將在全市企業全面開展工資協商制度,年內本市80%以上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將實現工資集體協商。
此外,有僱工行為的個體經濟組織要達到30%以上;職工在25人以上、建立工會的獨立企業都應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按照今年制定的具體目標,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武清區和寶坻區要達到1000戶以上;濱海新區要達到2000戶以上;靜海縣、寧河縣和薊縣要達到300戶以上;全市要實現工資集體協商企業1.5萬戶以上、涉及職工130萬人以上。
據介紹,下一步本市還將重點在職工收入水平較低、勞動密集型、勞務派遣員工較多、計時計件工作為主等幾大類企業中展開,並將重點通過行業性、區域性企業推動小的分散的企業推行工資集體協商。為解決企業方和職工方不會協商的困難,本市勞動行政部門、工會、企業代表組織等已從熟悉勞動工資、企業管理、法律、財務等人員中選拔了一批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進行集中培訓。企業協商雙方首席代表遇到困難時,可聘請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等本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作為協商顧問。
此外,針對雙方在協商過程中出現的不一致以及在履行合約時的不到位,勞動監察部門將及時介入,幫助雙方實施落實履約結果。本市勞動監察總隊、各區分隊以及12333熱線都可成為舉報投訴糾紛和問題的渠道。 (記者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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