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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在塘沽保稅區上班的趙女士向本報反映,8月19日朋友在北京委托中通快遞給其快遞一個價值200多元的探照燈,8月23日從公司門衛那裡拿到包裹後,拆開後發現探照燈底座已經損壞。趙女士向中通快遞天津分公司客服熱線反映了情況,要求賠償損失,但中通快遞稱快件已經簽收,快遞公司就不負責了。
『快件是直接交給公司門衛的,投遞員根本就沒有聯系過我,我又怎麼可能簽收快件呢?』趙女士質疑中通快遞在快件的驗貨簽收過程中存在不規范操作。
就趙女士反映的問題,記者聯系了中通快遞天津分公司的客服部門。該公司負責客戶投訴的吳小姐說,趙女士的投訴她是知道的,根據行業規則,既然快件已經簽收,天津的派送公司就不負責了,趙女士要求賠償,可以找北京的發件公司問問。趙女士說,中通快遞天津分公司的解釋明顯是在給自己推卸責任。針對趙女士的質疑,吳小姐解釋說,在設有門衛的公司和大廈,快遞員讓門衛簽收快件是行業的『普遍做法』,遇到發件人有特殊要求的快件,快遞員纔會聯系收件人。
吳小姐繼續解釋說:『門衛是無權打開快件的,只有收件人簽收的時候可以打開包裝進行查驗。』那麼,只有收件人纔有權查驗物品,而快遞員又在不聯系收件人的情況下直接讓門衛代簽,收件人拿到快件後發現東西損壞,快遞公司又稱快件已經簽收概不負責,這樣的快件簽收過程,客戶的權益怎麼保障?
據了解,快遞員在快件簽收過程中為了圖省事,在不聯系收件人的情況下,直接讓門衛代簽的情況在快遞行業中確實比較普遍。這樣一來,快遞員工作輕松了,可因此帶來問題增多了。這種快遞行業『普遍做法』就會造成快件損壞、丟失時責任不明確,極易產生糾紛。客戶的正當權益會因這種行業『普遍做法』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當快件產生損壞、丟失時,快遞公司往往會用一句『快件已簽收,概不負責』來搪塞,使客戶索賠困難重重。
監管部門和快遞行業協會需要加強這方面的監管和引導,摒棄快遞行業不合理規則,規范快遞業務投遞流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在當下,消費者也要主動規避這類糾紛,發件人在填寫發件單時一定要將包括收件人在內的所有信息填寫完整,同時要特意注明『必須本人簽收』,快遞貴重物品一定要進行保價;收件人可以要求公司門衛或前臺不要代簽自己的快件。本報記者梁素梅 實習生葉壯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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