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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本市讀者張女士向本報熱線反映,捷恆快遞天津公司在接受其委托遞送郵件過程中,不僅沒能在承諾的3天內將物品送到,還借故推脫責任,並對她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
張女士介紹,她的女兒在成都上學,眼看女兒6月6日的20歲生日快到了,她打算通過快遞的方式給女兒寄送生日禮物,於是她買了一件女兒喜歡的衣服,還特意花了兩天時間寫了一封飽含深情的信。張女士說:『我是6月2日上午給他們打的電話,諮詢後得知3天內這些東西就能送到。』當天上午10點左右,接到張女士電話後,捷恆快遞天津公司的一名業務員從她手裡取走了衣服和信,並收取了15元費用。對於張女士的再次詢問,對方仍表示6日前肯定能送到收件人的手中。
然而,令用心良苦的張女士沒想到的是,直到6月7日上午,成都當地的快遞人員纔通過電話與她的女兒聯系。因為當時正在上課無法收件,衣服和信8日上午纔到達張女士女兒手中。對此,張女士非常氣憤,撥通捷恆快遞天津公司的電話後,要求該公司給個說法。對方的工作人員在經過調查後對張女士解釋說,她的郵件早在6月5日就到達了成都,而6日正逢當地快遞公司的人員歇班,不從事投送業務,所以造成了延誤,而成都當地的遞送工作不歸他們管,他們也沒辦法。
捷恆快遞天津公司的答復令張女士很不滿意,她當即提出了『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5元』的要求。『索賠5元不在於錢的多少,目的是希望該公司能吸取教訓,以免今後我的遭遇落在別人身上,我覺得這樣要求並不過分。』然而,張女士至今未接到該公司的相關答復。
22日,記者與捷恆快遞天津公司取得了聯系。對方一名工作人員承認張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但仍表示造成延誤的原因不在該公司,所以責任不應該由該公司來負。發稿前,記者與天津市郵政業消費者申訴中心取得了聯系,將上述情況進行了通報,該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將盡快對此事件進行調查,並依據相關規定對捷恆快遞公司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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