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北京訊摔傷後的王平(化名)被醫院診斷為軟組織損傷,到另一醫院進行診療,結果卻被診斷為骨折並實施手術。為此王平以第一家醫院誤診為由索賠9萬餘元。近日,房山法院審理了此案。
原告王平訴稱,2010年初,自己摔傷後到醫院就診,被醫院診斷為『軟組織損傷』,並開具了藥物,原告服藥後,疼痛不減,且有不良反應,又去醫院復診並要求重新檢查,被醫生拒絕。事後他只得到另一醫院就診,經檢查診斷為骨折並實施了手術治療。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要求原醫院賠償原告醫療費、手術費、二次手術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共計91000元。(荀覓)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