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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幾千元押金,便可當『包房少爺』,陪富婆過夜,一夜便可掙幾千元。
這是兩個騙子拋出的誘餌,讓一個未滿18歲的孩子信了,他交了幾千元保證金後,纔發現是個騙局。南岸區檢察院昨日透露,騙子犯下詐騙罪,剛被判處拘役3個月和5個月。
誘人廣告
『月薪上萬當日結賬』
承辦檢察官稱,小楊不到18歲,16歲初中畢業就進城打工,從事機械加工,很辛苦,便想換一份輕松又掙錢的工作。
4月18日,他看到一則招聘廣告,廣告上寫著『高薪聘請男公關、月薪上萬、當日結賬』。他心動了。
心動不如行動。小楊打通廣告上留的電話號碼,對方讓他到南坪長途汽車站旁的城市之光大廈報名。他趕到時,已經有一男子在應聘。接待他的人收下他200元報名費後,給了他一個手機號碼,讓他次日聯系王總。
小楊猶豫
原是應聘『包房少爺』
王總和他約在南坪重百門口面試。見面後,王總就告訴小楊,他們招聘的是包房少爺,包房少爺的工作就是陪富婆上床,一次就可以收入四五千元,但是事先必須交納3000元保證金。
小楊為此猶豫起來:一是陪女人過夜,二是還要交錢。當天,他沒作決定。
小楊稱,他內心斗爭了兩三天,最後看在錢的份上,他還是去了。
他向王總交了3000元保證金後,另一男子登場,告訴小楊『今天介紹的是5000元的大業務,還要交1900元保證金』。小楊想到只要能賺到錢,就咬著牙交了———這些錢是他在工廠辛苦打工一年多纔攢下的。
『出師』不利
富婆投訴服務不好
小楊交了4900元後,被帶到了江南明珠樓上一家賓館。當時,房間裡躺著一個40來歲的中年婦女,看上去珠光寶氣。帶路的介紹,這就是某某富婆。
等帶路的離開,富婆就喊小楊按摩。纔按摩幾下腿部,富婆就說他按摩得不好,服務不到位,並打電話向王總投訴。
小楊稱,他也給王總打電話,一是告知他不當包房少爺了,二要求退還保證金。
王總叫他過去商量一下,他沒有過去。晚上,他又打電話喊退保證金時,王總態度強硬,說小楊『搞砸了生意,得罪了客戶,保證金不能退,要退只能退還500元』。
雙方約定在當初面試地點商量退保證金的事。
令人吃驚
富婆竟是『小姐』假扮
當王總前往面試地點時,被警方抓獲。
王總實際姓汪。他告訴民警,陪富婆過夜一次收入幾千元,只是一個誘餌,主要是引人上鉤。應聘者不可能拿到一分錢,也不可能和富婆過夜,因為所謂的『富婆』和他們是一伙的———是他們臨時在舞廳或美容院叫來的『小姐』。他們會告訴『小姐』扮富婆的目的,並會談好固定的費用,一般是100元一次。
汪某的同伙陳某稱,『富婆』會按照他們教的方法,隨便找個借口打發掉『包房少爺』。他們就以服務不好、客戶不滿意為由,沒收應聘者的保證金。就算對方鬧著要退,也要被克扣一部分。
騙人者說
受害者太容易上當
汪某還稱,專門收報名費的人,與自己不是一伙的,他們還會把應聘者介紹給其他人。應聘者實際上是花了幾百元,在中介公司買了一個他們的聯系方式。
陳某稱,他在今年3月來到重慶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他也不想靠打工掙錢,因為打工很累,收入也不高。認識汪某後,他得知汪也屬於沒有正式工作、游手好閑的那種人,兩人一拍即合,覺得這種方式掙錢容易,便分工乾了起來。
承辦檢察官稱,當他們提訊這兩人時,兩人都忍不住發笑,便問他們為什麼笑。兩人都說,他們笑的是,受害者太容易上當受騙了。
檢察官為此提醒求職者,求職一定要小心,天上是不掉餡餅的。
檢察官介紹,汪、陳二人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4900元,構成詐騙罪。最後,法院以此來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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