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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9月08日訊
老李和老趙是多年的朋友。2000年,老趙問老李借了4500元,並出具了借條。老趙家條件不好,借款一直沒還,老李也表示理解,並沒有追得很緊。
轉眼到了2009年春節,老李路上碰到老趙,便向其過問還款一事,沒想到老趙卻稱沒借那麼多。
老李一聽氣極了,立即回家取來借條,借條上寫的數額的確是4500元。可老趙又說借條不是他寫的。老李更加生氣了:『借條可以去公安機關鑒定,如果不是你寫的,不要你還一分錢。』
這時,老趙突然轉過身子,將借條撕了。老李目瞪口呆,立即打電話報警。但借條碎片已被老趙扔掉了,找不到。
到了今年,還錢的事還是沒有著落,老李只好起訴到法院。
庭審時,老趙承認把借條撕毀了。他說,這樣做是因為家裡窮,並非真的想賴賬。希望老李能原諒他,並把還款的數額降低一些。
前天,在主審法官的協調下,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如果老趙在今年『十一』之前歸還3300元,雙方債務就算了清,如果逾期不還的話,則連本帶利一分都不能少。
東南商報通訊員林曉記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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